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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1B章:狂犬病(宣布禁止动物进入的地方)令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7-06-30 生效日期: 1997-06-30
发布部门: 香港特别行政区
发布文号:
 


赋权条文版本日期30/06/1997
(第421章第31条)
〔1994年7月1日〕
(本为1994年第376号法律公告)
第1条(已失时效而略去)版本日期30/06/1997
(已失时效而略去)
(1994年制定)
第2条禁止动物进入的地方的宣布版本日期30/06/1997
现宣布附表所指明的地方为禁止动物进入的地方。
(1994年制定)
附表版本日期30/06/1997
〔第2条〕
1.沙头角道石涌凹检查站(grkv129952)。
(1994年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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