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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标题:赋权条文版本日期:08/10/1999
(第400章第35条)
[1999年10月8日]
(本为1999年第248号法律公告)
宪报编号:l.n.248of1999
第1条豁免版本日期:08/10/1999
(1)自1999年12月31日晚上7时起至2000年1月1日凌晨2时止,凡在任何属以下节目的一部分的活动的进行过程中发出任何噪音,本条例第4、5及13条并不就该等噪音而适用。该节目─
(a)以附表第2栏所指明的名称命名;并
(b)是在该附表第3栏所指明的地方举行的。
(2)本条例第4及5条并不就符合以下说明的许可活动的进行过程中发出的任何噪音而适用─
(a)(i)在自2000年1月1日凌晨零时正起计的3分钟内进行的;并
(ii)由真诚地相信他正在藉进行该项活动而参与一项名为“灯光璀璨响全城”的节目的人所进行的;或
(b)由符合以下说明的人所进行─
(i)真诚地相信他正在藉进行该项活动而参与一项名为“灯光璀璨响全城”的节目;而且
(ii)合理地相信该项活动是在自2000年1月1日凌晨零时正起计的3分钟内进行的。
(3)在附表第1项所指明的名为“龙腾灯耀庆千禧”(millenniumextravaganza)的节目,指为庆贺新千禧年的开始而筹办并由赛马、音乐会、倒数仪式、彩灯展览、舞龙、美食荟萃、烟花汇演、幸运抽奖及相类活动所组成的盛会。
(4)在第(2)款中,“许可活动”(permittedactivity)指─
(a)在庙宇、教堂及其他宗教机构鸣钟打鼓;
(b)车辆及渡轮鸣笛响号;及
(c)相类活动。
宪报编号:l.n.248of1999
第2条保留条文版本日期:08/10/1999
为免生疑问,本命令并不影响任何其他法律在第1(4)条所界定的许可活动方面的施行。
宪报编号:l.n.248of1999
附表:版本日期:08/10/1999
[第1条]
获豁免的活动
项节目地方
1.龙腾灯耀庆千禧跑马地马场
2.市政两局迎千禧嘉年华维多利亚公园
3.长洲各界庆贺千禧年嘉年华长洲北帝广场
4.临区局除夕嘉年华(葵青区)葵涌运动场
5.临区局除夕嘉年华(沙田区)沙田公园
6.缤纷庙会贺千禧车公庙
7.千禧倒数耀荃湾沙咀道游乐场
8.[龙腾盛世贺千禧齐歌共舞迎二千]
油尖旺庆祝千禧年互动晚会尖沙咀东市政局百周年纪念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