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转发《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抵押(委托)贷款办法》及其试行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4-07-12 生效日期: 1994-07-12
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
发布文号: [94]京房改办字第0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市属各委、办、局房改办公室,各总公司房改办公室,各大专院校房改办公室,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各支行: .
  为配合北京市康居工程的实施,支持职工购买住房,加快解决人民群众的居住困难,落实全市提前三年实现住房小康的目标,同时规范住房资金的运用管理,现将《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抵押(委托)贷款办法》(试行)及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房地产信贷部《关于<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抵押(委托)贷款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房地产信贷部下发〈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抵押(委托)贷款办法〉(试行)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即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附: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抵押(委托)贷款办法》(试行)(略) 
  《关于〈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抵押(委托)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略) 
  《关于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房地产信贷部下发〈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抵押(委托)贷款办法〉(试行)的报告》(略) 
 
 
1994年7月12日 
 
 
 
 
.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3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