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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帮助省武警部队解决生活补助费及农业生产用地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5-04-27 生效日期: 1995-04-27
发布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一、从1995年1月1日起,按省武警总队编制内实有人数,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1元,并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哪里用兵,哪里解决的原则,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省直武警部队由省财政解决,地、市、州武警支队由地、市、州财政解决,县(市)武警中队由县(市)财政解决;驻监狱管理单位的部队,以及担负守卫,守护任务的部队,原则由用兵单位或目标单位负责解决。.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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