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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劳动局、民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中国残联等单位《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九五”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10-22 生效日期: 1996-10-22
发布部门: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文号: 京残发[1996]80号
 

各区县劳动局、民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残联:.
  为做好“九五”期间残疾人就业工作,落实好《中国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中国残联、劳动部、民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九五”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了“九五”期间开展残疾人就业工作的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和实施步骤,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九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1996年10月22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劳动部、民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九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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