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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省邮电管理局关于有升有降调整公用电话市话(本地网营业区内)收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7-04-14 生效日期: 1997-04-14
发布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邮电管理局
发布文号: 陕价工调发(1997)034号
 

  各地市物价局、邮电局:.
  有人值守的公用电话市话(本地网营业区内)在收费时常因不好找零分钱而发生收费矛盾,为了进一步规范公用电话的收费管理,方便用户,益于操作,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对陕西省物价局、邮电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家计委、邮电部关于改革邮电价格的通知〉的通知》(陕价工调发(1996)60号)中公用电话市话(本地网营业区内)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有人值守的公用电话市话(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的基本收费时间为三分钟,通话在三分钟以内收0.40元;超过三分钟按每三分钟0.30元加收。
  二、市内寻呼等待电话每张话单0.70元。
  三、其他公用电话收费项目的标准仍按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邮电管理局陕价工调发(1996)60号文执行。
  本通知从文到之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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