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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做好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8-06 生效日期: 2008-08-06
发布部门: 徐州市建设局
发布文号: 徐建发〔2009〕27号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建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对开好全国“两会”和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层层落实,严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工作有力,确保“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在2月份开展春节后复工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及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施工现场深基坑、模板、脚手架和塔吊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情况。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抽查的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建立监控、整改机制,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我局将组成督查组对部分地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继续开展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在2008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全面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排查治理要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要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整改。

  四、积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保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发现重要情况及时上报。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处置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加强值班制度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坚持领导带班,严格岗位责任制,“两会”期间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协调处理。

二○○九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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