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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司法行政系统2009年队伍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3-05 生效日期: 2009-03-05
发布部门: 重庆市司法局
发布文号:
重庆市司法局组宣处
2009年3月5日


  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对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出的要求,在市司法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大局,紧密联系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实际,全面推进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完善机制,着眼于建设过硬班子、提高队伍素质、养成良好作风、提升队伍形象,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队伍规范化建设、队伍形象建设、政工部门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为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着力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1.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创新和完善司法行政工作机制、提高服务科学发展水平、树立亲民爱民为民新形象”的活动主题,巩固和深化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积极指导区县司法局开展好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并指导市律师协会党委开展好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要在活动中突出实践特色,围绕“五大重庆”建设积极开展调研,适时将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理论调研成果运用于司法行政工作实践,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一批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政策措施,切实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变成解决司法行政工作和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突出问题的过程,变成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改进执法作风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树立亲民爱民为民新形象的过程,变成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服务科学发展和推动自身发展的过程。
  2.扎实做好经常性思想教育工作。要继续深化和推进“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紧紧围绕解决了什么问题、形成了哪些思路、完成了哪些改革等方面进行回头看,不断巩固活动成果;要密切结合司法行政队伍的实际情况,针对思想上和作风上突出存在的问题,开展灵活多样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政勤政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造就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形势政策教育,使广大干警职工充分认识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和严峻挑战,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政治上的坚定;要持之以恒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始终保持道德品行的纯洁性。
  3.加强和改进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要注意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针对三支队伍不同群体的思想实际,在内容形式和手段载体上不断改进创新,今年尤其要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摸索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性;要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将经常性教育同各类专项教育活动以及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有机结合;要善于总结归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逐步建立起内容完备、科学管用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体系。要建立干部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制度,关心干部职工的思想,切实帮助他们解决思想疑惑,加强党群干群之间的感情沟通。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继续组织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切实做到不让上级部署的工作在我这里延误,不让需要办理的事情在我这里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我这里出现,不让人民群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各种不廉洁行为在我这里发生,不让队伍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
二、着力增强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
  4.加强领导班子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充实中心组学习内容,努力改进学习形式,定期邀请专家、教授进行专题讲座,不断提高中心组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解决好基层党委班子的学风问题;要着眼于提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在领导干部中加强理想信念、根本宗旨、民主集中制、道德品质和廉洁从政教育,着力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着力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进一步规范党委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健全落实谈话谈心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函询和诫勉等制度,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要提倡领导干部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充分认清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找准司法行政各方面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开拓创新能力;要针对目前干部管理中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现状,把严格监督管理的措施,形成制度落到实处;年内召开一次基层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座谈会。
  5.加强基层领导班子的动态管理。要选好配强基层领导班子一把手,对无所作为的“太平官”、只说不干的“二传手”、不分是非的“老好人”,要及时果断进行调整,确保将政治过硬,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优秀干部安排到重要的合适的领导岗位;要加大对监所领导班子管理的力度,结合年度考核和班子回访,组织力量对监所领导班子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测评,对监所班子主要领导的履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察;要加大领导干部交流任职工作力度,重点加大对基层监狱劳教单位正职、市司法局、市监狱局、市劳教局三机关关键岗位、新提拔领导干部的交流力度,在交流中完善班子成员的科学搭配,形成年龄、知识、专业的优化结构;要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干部管理的权限,着眼于今后五年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建立领导干部后备库,将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和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纳入到后备干部队伍中来,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要加强对监所领导班子主要领导的日常管理监督,建立和落实一把手抓班子带队伍问责制度,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履职、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要从完善司法行政业务综合目标考核的角度入手,积极协助区县党委政府管好基层司法局领导班子,为区县党委政府用好基层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当好参谋。
  6.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要坚持公正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用严格的标准选人用人,切实重用那些政治过硬、勇于负责、一身正气的干部,切实重用那些求真务实、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切实重用那些埋头苦干、不跑不要、不谋私利的干部,真正形成重品行、重实绩、重基层、重公认的用人导向。要坚持用管用的制度选人用人,认真落实“三公三意三匹配”要求,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普遍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票决和干部比选制度,机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坚持实行竞争上岗,处级领导干部任用的初始提名,原则上要坚持在后备干部库中选择,要研究制定不胜任现职干部的调整,不是特别优秀的干部做到不越级破格提拔。要坚持用科学的办法选人用人,坚持注重民意、群众公认,在推荐、测评、民调、考察等关键环节扩大群众参与面,建立健全民意分析机制和干部工作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提高干部工作的民主质量。要认真落实《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以及《关于严肃干部人事纪律的若干规定》,健全选人用人问责制度,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7.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考核激励机制。要制定符合新形势需要和科学发展要求的创建标准,在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中认真组织开展“优秀领导班子”评选表彰活动,不断激发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的进取精神和内在活力,改进领导方法和提高领导水平。要认真贯彻中组部关于干部考核评价的“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制定出台《重庆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办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考核评价体系。要积极拓展考核工作外延,创新考核方式,在考核中增加民意调查的内容,将参与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人员范围由目前以下级和同级为主,扩大到以服务对象和一般群众为主,注重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价,变“官评官”为“民评官”。要探索建立巡视考核制度,年内,市司法局将与市监狱局、市劳教局组成领导班子考核小组,对监狱系统、劳教系统基层领导班子进行考核,把日常了解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增强考核工作的实效性,为班子调整和建立处级领导干部后备库提供依据。要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与评选“优秀领导班子”、调整后进班子结合起来,与领导干部立功授奖、职务晋升、调整交流、改任非领导职务等结合起来,形成干事有责、成事有功、误事有过、赏罚分明的浓厚氛围。
  三、着力先进性作用发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8.提高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劳教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及市局党委制定的保持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制度文件,积极指导、督促监狱劳教系统任期届满的基层党委按《党章》规定的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并及时对基层监区、大队班子成员发生变动的支部进行增补,积极对一些软弱无力、工作不协调、战斗力不强的党支部进行整顿和调整,激发其内在活力。要积极开展“五个好”基层党组织、“七一”表彰、星级党员评比和树立党员执法标兵等党内创先争优活动,抓好党建示范点建设。要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内主题活动,在机关开展“三增强三提高”主题活动,在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党员执法竞赛、党内互助帮扶等活动,把单一、枯燥的组织生活形式转变为广大党员干警职工易于接受、乐于接受的形式,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号召力和影响力。要强化党员权利和义务教育,积极推进基层党务公开,规范和细化党内民主程序,健全体现党员主体地位的知情机制、参与机制、选举机制和监督机制。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注重在优秀青年干警职工中发展党员,不断强化入党积极分子、新党员的培训,积极为党组织补充新鲜血液,增强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9.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要利用与组织部联合下发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有利契机,指导律师协会党委切实理顺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管理关系,力争在3月底前,做到律师事务所党的组织全部建立,党的工作全部覆盖;要认真执行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建设情况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底数和异动情况;要加大律师行业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坚持把优秀律师和青年律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优秀律师;要指导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坚持“业余、小型、分散”和“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创新活动载体,灵活多样、务实地开展党的工作和党的活动。要以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为龙头,以点带面,积极探索加强公证行业、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
  10.健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要坚持和完善党委认真抓党建、书记带头抓党建、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要建立并认真执行市监狱局、市劳教局、市律师协会党委每年底向市司法局党委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制度、各级党委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适时举办1期党务工作者培训班,提高全系统党务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更好地把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格局,切实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切实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团的助手作用、青年突击队作用和党联系青年的桥梁作用。
四、着力规范化管理和素质的提高,加强干警队伍建设
  11.认真做好队伍规范化管理工作。要加强队伍进出口管理,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按照队伍结构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新民警的招录工作;要健全完善民警末位警示、离岗培训制度,不断探索后进民警转化机制;要合理使用司法行政系统政法专项编制,建立政法专项编制分配使用台帐,按警囚比18%的比例核定和开展监狱劳教民警编制调剂工作,确保一线警力达到75%以上配备;要进一步加强警务督察和警容风纪管理工作,适时开展作风、纪律、警容专项整顿;要建立健全轮岗交流机制,有计划地组织和安排干警职工在市司法局机关、监狱劳教单位、区县司法局之间进行交流轮岗,让干部在不同的岗位锻炼才干;要健全完善干警考核激励机制,分门别类制定科学的监所岗位目标考核和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将平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将考核结果与晋职晋级、经济待遇、评优创先、离岗培训等工作相挂钩,严格奖惩兑现。要积极推进干部信息库建设,以监所为单位分别建立完善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行业准入机制、诚信机制、内部运行机制、行业评价机制、质量管理机制以及监督惩戒机制等长效机制,不断规范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
  12.认真做好干警培训工作。要制定符合实际的培训规划,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要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联络,积极争取市委组织部等上级部门的统筹培训,并妥善安排、搞好协调,确保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干部调训工作任务;要科学设置培训内容,把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干部本人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做到“站起来能说、坐下来能写、出门能办事、下基层能指导工作”;今年尤其要围绕落实首要标准,重点抓好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监狱劳教工作急需专业的培训,努力提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教育改造工作能力;要推进教育培训体系模式和方式方法创新,积极探索骨干培训、高校送培、外出考察、岗位技能大练兵等新模式,提高教育培训的实效性;要进一步探索创新警衔晋升培训机制,不断完善培训自我申报制度和“民警自学和集中教育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由“凡晋必考”向“以考促训”延伸。
  1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紧紧围绕落实“首要标准”的人才需求,进一步加强监狱劳教专业人才的引进,提高监狱管理、心理矫治、信息工程、临床医学等核心专业人员比重;要舍得把优秀的民警选派到教育改造工作的第一线,舍得把教育改造工作成绩突出的民警提拔到各级领导工作岗位上,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育改造队伍。要积极探索公务员专业人才聘用等新的人才引进机制,增加专业人员数量;要充分借助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成立的西南司法考试培训中心和律师学院这两个平台,积极加强对法律职业人才的选拔、教育和培养。要继续办好司法行政系统青年人才论坛活动,促进青年建功成才,实现智力成果和人才成果的有效转化。要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理论调研工作,积极探索司法行政人才队伍建设的新思路和新途径。
  14.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政策。要大力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出台规范性文件,严格表彰程序和条件;要坚持倾向基层、倾向一线的原则,大力树立行业模范典型,认真组织开展好监狱劳教系统“教育改造(矫治)能手、标兵”和“十佳律师”等评选活动,在全系统各条战线中选树一批在全国、全市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先进模范人物和集体;要用活用足用够表彰奖励政策,充分发挥表彰奖励工作的激励推动作用。要加大投入,切实加强基层文化体育活动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地开展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鼓励干警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群众文艺创作活动,全面推进具有司法行政系统特色的和谐文化建设。要及时有效地开展思想和心理疏导工作,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和定期体检工作,建立干警健康档案,努力帮助干警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15.扎实做好老干部工作。要加强对老协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认真安排好老干部的文体和健身活动,使老干部幸福安享晚年;要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共产党员永不退休”主题教育活动,适时举行老协工作经验交流会,表彰一批先进老年协会和个人,把老协建设成为老同志满意、党委放心的“老干部之家”。
五、着力树立亲民爱民为民新形象,进一步加强队伍形象建设
  16.切实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力度。要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对创建单位的动态考察与培养,以此为切入点,认真抓好现代化文明监狱、现化化文明劳教所创建标准的修订和创建单位的培育和发展工作;要继续巩固我局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落实创建措施,为下一步市局申报“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做好充分准备。要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职能作用,广泛开展“职工之家”、“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寓教于乐、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扩大“人人是形象”礼仪普及行动外延,丰富“文明在细节”行为养成行动的内涵,切实增强文明礼仪教育的实效。要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处(科)室”、“先进处室和先进个人”等争创活动为载体,加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建设,着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节约型、效能型、和谐型机关。
  17.倾力打造司法行政行业文化。要认真组织开展好2009年全民阅读活动,不断创新活动组织方式和运行办法,充分利用新中国成立60周年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纪念、读书月、读书日等有利时机,利用内部刊物、网络、宣传专栏等宣传载体,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不断扩大读书活动的影响,在全系统倡导好读书、读好书的文明风尚,培养崇尚阅读、自觉阅读的良好学习习惯,让全体干警职工在阅读中开阔视野、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感受快乐,不断丰富精神世界,增强精神力量,发现人生乐趣。要充分发挥行业文化的感染渗透作用,积极培育和打造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的行业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人文、法治精神,优化文明礼仪形象。
  18.认真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要加强宣传队伍和阵地建设,加强宣传骨干培训,建立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宣传队伍。积极拓展宣传平台,充分利用《法制日报》、《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等媒体,着力创办好《重庆司法行政》杂志,积极打造司法行政宣传平台,提高司法行政在市级乃至国家级媒体上的话语权。继续坚持办好反映内部工作信息的各种简报、内刊,提高信息的“命中率”和采用量。要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的职能和作用,善于造势,充分发挥宣传工作贴中心、扬正气、聚合力、展形象的巨大作用,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发展战略、传播发展理念、介绍发展实践、推广发展经验、展示发展成果,不断提高司法行政的社会影响和地位,积极创造有利的舆论氛围和发展环境。尤其要抓好典型集体和模范人物的宣传,充分展示全系统三支队伍的良好形象。要加强与媒体的交流协作,积极引导新闻媒体深入我系统基层开展采访报道并提供必要的便利;进一步加大主动策划力度,采取合办、联办专版、专刊、专栏、访谈,制作电视记录片、专题片、文学、文艺作品等影视、网络、广播节目的办法,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宣传司法行政工作。
六、着力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进一步加强政工部门自身建设
  19.大力加强政工部门建设。要在全系统政工部门继续扎实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政工干部新形象学习实践活动,着力建设“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不断提高政工工作“三服务”水平。要巩固发展以基本制度、基础资料、基本能力和信息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三基一化”建设成果。要加强各级政工部门的沟通交流,相互借鉴先进的工作经验,发挥好政治工作职能。要加快政工工作网络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政工信息化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协同应用。要加强政工工作理论调研,抓好政工工作新闻和网络宣传,办好《队伍建设专刊》等政工类信息简报。
  20.加强政工干部能力建设。要在政工干部中开展政治工作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基本规范的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政工干部能力素质,年内拟组织举办1期政工干部培训班。要强化实践锻炼,加大对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的研究力度,不断提高政工干部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十严禁”规定和重庆市组工干部公道正派行为规范,对全系统政工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21.努力把政工部门建设成为“温馨家园”。要积极为广大党员、干部和民警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把政工部门真正建设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要进一步落实“三个留人”的要求,完善激励保障机制,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政工干部,营造政工部门新老和谐、上下和谐、内外和谐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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