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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关于切实加强救捞安全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4-16 生效日期: 2009-04-16
发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
发布文号:
各打捞局、救助局、救助飞行队,海工公司
  进入春季以来,海上低云、低能见度、雷雨、大风等复杂天气现象多发。近期,我国沿海船舶碰撞事故增多,航空安全事故呈上升趋势,4月12日,我国南极科考船“雪龙”号船载直升机在上海坠毁。这一系列的事故给我们的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做到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对此部局领导高度重视,近期,部局也召开了一系列安全会议,就进一步加强系统内部的安全工作做了具体部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救捞的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安全管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各单位要切实从思想和行动上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措施有力、落实到位。

  二、扎实推进“安全年”系列活动。在全面总结第一季度“安全年”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各单位要及时细化和完善活动方案,认真开展第二季度的“航行安全”系列活动以及飞行队管理与发展攻坚战专项活动,并与部安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和部署保持一致,为实现救捞“四大安全”的目标打好关键一仗。

  三、主动预防,做好雾季安全工作。针对雾季的不利影响和当前安全形势,各单位要按照部安委会《关于做好五一及端午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09)4号)和部局《关于做好雾季安全工作的通知》(救捞安发电(2009)5号)的要求,结合“安全年”系列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突出安全工作重点,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面做好雾季和重要时段的安全工作。针对台风季节即将到来,各单位也要提前部署,及早落实各项防台、防汛措施。从事海上打捞、施工作业以及拖航等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加强防范,切实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四、深化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督促所属船舶、飞机、工地等作业场所认真开展安全自查,抓好隐患的排查治理,整改的有关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同时,在本月初刚结束的飞行安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近期部局将适时再开展一次安全督查,对各单位存在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努力将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全面加强内部安全监管工作。系统各单位作为安全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抓好安全的基础和基层工作,各级安全监管人员要经常深入一线,加强安全检查,了解安全动态,切实将“四大安全”的权责在“机长、船长、处长和班组长”中充分体现出来。

  六、加强装备的“管用养修”工作。设备管理的重要性与安全息息相关。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设备的管理,完善管理程序,抓好管理的每个环节,加大设备的维护保养力度,不让救助船舶和飞机“带病”出航,确保各项设备时刻处于适航和适救状态。

  七、完善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有关单位要继续跟踪相关事故调查的进展情况,了解事故发生的真实原因,从中汲取深刻的教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故在我系统发生。同时,各单位要抓紧制订和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熟悉应急程序,以备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应对,提高职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八、抓好落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以“安全年”系列活动为平台,继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有关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以信息或简报等方式在本单位的报刊和电子媒介上进行宣传,并报备部局活动办。有关本通知要求的事项,各单位务必要抓好落实,部局将在第二季度阶段性安全检查中,将其作为重要内容加以督察。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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