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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教育部特急电报要求做好防范强降雨大风天气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4-17 生效日期: 2009-04-17
发布部门: 湖北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鄂教办〔2009〕7号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特急电报《关于转发<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防范强降雨大风天气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教电[2009]192号)要求,请各地、各高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防范灾害天气的应急预案,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师生安全,减轻灾害损失。
  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我厅。
  节假日值班电话:(027)87328039 87328049(传真)

二OO九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防范强降雨大风天气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现将《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防范强降雨大风天气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切实做好教育系统特别是中小学校的灾害防范工作。
  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我部总值班室。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
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防范强降雨大风天气的紧急通知
应急办函(2009)25号
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林业局、旅游局、气象局、海洋局、民航局办公厅(室):
  根据中国气象局预报,4月17日至20日,我国中东部地区将迎来今年以来最大范围的强降雨过程,主要降雨区位于黄淮以南地区,其中四川东部、重庆以及江汉、黄淮、江淮西部、江南中西部和华南地区有大到暴雨,湖南南部、湖北河南南部、安徽西部等地部分地区过程雨量可超过100毫米,并可能伴有短时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新疆将有大风降温和降雨(雪)天气。此次降雨过程强度大,可能引发部分地区洪涝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为切实做好灾害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请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充分认识这次强降雨降温大风天气的严重危害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一是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密切跟踪天气过程,及时滚动预报,利用多种渠道发布预警信息,特别要确保农村、山区、海上等预警薄弱环节信息发布畅通。二是加强对堤防、水库等各类工程的巡查,尤其是做好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积极安排落实抢险物资和队伍,确保防洪安全。三是严密防范次生灾害,认真做好泥石流、山洪、滑坡等地质灾害防御以及城市立交桥、低洼地段防涝排涝工作,工矿企业要切实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引发事故灾难。四是积极防范灾害性天气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做好农田清沟排渍,同时防止田间湿度过大诱发病虫害。五是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沿海、内河、公路、铁路和航空的交通运输安全。六是四川陕西甘肃等地震灾区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安全避险工作;新疆等地要做好大风降温和降雨(雪)天气的应对工作;重庆云阳等地要密切监视滑坡体发展变化情况,确保安全。
  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将重要情况及时向国务院应急办通报。

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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