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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国教师报》宣传运用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4-27 生效日期: 2009-04-27
发布部门: 福建省委教委教育厅
发布文号: 闽委教办宣〔2009〕30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中国教师报》是教育部主管,中国教育报刊社主办,全国教师惟一的职业报,是一份适应当前我国教师教育工作迫切需要,发挥引导教师、帮助教师、为教师服务的报纸,受到了广大教师、校长、教育专家和教育行政领导的广泛关注和喜爱,得到了中宣部、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的肯定。2009年,该报被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教育教辅类报纸审读中心认定为全国教育教辅类报纸免检报刊。为切实发挥《中国教师报》在加强我省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我省教师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的作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中国教师报》的宣传运用和订阅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做好《中国教师报》的宣传运用和订阅工作作为一项服务教师、服务地方的便民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贯彻“海西先行,教育要先行”的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各地在订阅重点党报党刊的同时,应重点安排订阅《中国教师报》,力争使市、县(区)教育局各科室,中小学各教研组、图书馆、阅览室、完小等部门和单位都能阅读到《中国教师报》;要坚持自愿原则,鼓励各中小学教师根据工作和学习的需要,积极订阅《中国教师报》。

  三、各地要切实加强宣传工作,主动配合《中国教师报》做好通讯员队伍建设,切实组织好针对《中国教师报》的阅读和投稿工作,通过《中国教师报》充分了解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全貌;通过《中国教师报》宣传我省各地各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创新举措和显著成效,宣传我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事迹。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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