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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辅导企业做好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申报落实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5-19 生效日期: 2009-05-19
发布部门: 江苏省科技厅江国税局
发布文号: 苏科政〔2009〕185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国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
  科技税收政策是引导、推动和保障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手段。去年以来,全省科技、国税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保增长、促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建立了科技政策落实协调会商机制,组织科技政策辅导员和税收管理员共同深入企业开展科技政策咨询服务活动,通过税收杠杆引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目前,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即将结束,各级科技、国税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联系和配合,健全、完善工作协调制度,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沟通,采用多种形式,抓紧做好对企业申报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辅导,确保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技术转让所得税收减免、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税法及其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对已确定的152家科技税收政策重点联系企业,各地企业科技政策辅导员和税收管理员要联合深入企业,开展科技政策和税务政策咨询,帮助企业解决政策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对企业自主创新和税务规划的指导,为企业提供 "套餐式"政策服务。
  各地科技部门和国税部门要密切关注、收集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妥善解决。
  联系人: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王建 025-83227458
  省国税局所得税处  陈啸 025-83101817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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