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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南京市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做好2009年度分类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6-05 生效日期: 2009-06-05
发布部门: 共青团南京市委员会组织部
发布文号:
各区(县)团委、市各直属单位团组织:
  根据《关于在实施 "青春燎原计划"中分批分类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团苏委发[2009]3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09年度分类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级团组织要对所属基层团组织和相关重点领域进行一次细致的排查和梳理,根据基层团组织现状和各领域工作条件,做好分批分类推进工作的规划部署,初步确定各年度推进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计划步骤。

  2、各区(县)团委要从其直属的每个乡镇(街道)的团(工)委选取各自所辖的农村(社区)的30%的基层团组织和从青工、学校等直属团(工)委中选取30%的基层团组织一起作为2009年度分类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单位。实施单位名单(见附件1)请于6月22日前报团市委组织部备案。

  3、市直属的青工、学校系统选取30%的基层团组织一起作为2009年度分类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单位,其中六个市直属团工委要覆盖其各自所辖的30%的基层团组织。

  4、各区(县)团委要选取10个基层团组织并涵盖10个类别,作为市级实施单位上报团市委。市级实施单位要填写相关申报表(见附件2),报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审批,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6月22日前报团市委组织部备案。

  5、团市委将对各市级实施单位进行考核评估,从中选树50个全市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示范点,进行授牌和表彰奖励。

共青团南京市委员会组织部
2009年6月5日
 
  附件1:2009年度分类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实施单位名单
  单位:(盖章) 2009年月日

 
类 别 单 位 名 称
备 注
 
 
 
 
 
 
 
 
 
 
 
 
 
 
 
 
 
 
 
 
 
 
 
 
 
 
 
 
 
 
 
 
 
 
 
 
 
 
 
 
 
 
 
 
 
 
 
 
 
 
 
  注:
  1、此表由各区(县)团委填写;
  2、实施单位的名称要填写完整规范的全称;
  3、作为市级实施单位上报的要在“备注”栏内注明。


  附件2:2009年度分类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市级实施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团委书记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实施
方案
(另附,应包括本单位团员青年和团的工作的基本情况、团建工作的创新思路、年度重点推进方向、推进措施及预期目标。)
本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上级
团委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选取的市级实施单位填写,并报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所属上级团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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