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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广东省政府债券、厦门市政府债券和海南省政府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6-24 生效日期: 2009-06-24
发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及固定收益平台交易商:
  根据财政部文件(财库[2009]81号)和本所有关规定,2009年广东省政府债券、厦门市政府债券和海南省政府债券(以下简称 “本期集合债券”)将于2009年6月29日在本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双边上市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集合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券,票面年利率为1.75%;利息每年支付一次,起息日为2009年6月23日,每年6月23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12年6月23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二、本期集合债券在本所分开上市交易,交易方式为现券和回购,相应的债券简称、代码如下:

  


















债券全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对应质押式回购的出入库申报代码
2009年广东省政府债券
09广东
130032
106032

2009年厦门市政府债券
09厦门债
130033
106033

2009年海南省政府债券
09海南
130034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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