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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关于在“826活期储蓄存款”下增设二级科目以及增设贷款利息收入损益账户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7-04-10 生效日期: 1997-04-10
发布部门: 中国银行
发布文号: 中银财(1997)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分行,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西安市分行: 
  为满足我行业务发展的需要,总行决定增设以下二级会计科目和损益账户: 
 
  一、在“826活期储蓄存款”科目下增设以下二级科目: 
 
  1.8261一般储蓄存款 
 
  凡客户存入一般性的人民币储蓄存款,用此二级科目核算。 
 
  本二级科目按存款人分设账户。 
 
  2.8262通知储蓄存款 
 
  凡客户存入的通知储蓄存款,用此二级科目核算。 
 
  本二级科目按存款人分设账户。 
 
  二、在“951贷款利息收入”科目下增设“951—(21)对外劳务承包贷款利息收入”损益账户: 
 
  凡我行发放对外劳务承包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用此账户核算。 
 
  望各行接此文后速转知辖属,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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