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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在“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比赛过程中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7-07 生效日期: 2009-07-07
发布部门: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语委办:
  “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目前已进入各分赛区复赛阶段,大多数省(区、市)正在着手筹备或进行现场比赛工作。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请务必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一、要求各地(市)、各高校在举办现场比赛或选送选手参加省级复赛时,做好发热症状筛查工作。甲型H1N1流感疑似症状选手原则上不得参加现场比赛。

  二、举办集中现场比赛时,组织者应在参赛人员报到时统一测量体温。对发现体热病症的人员应实施隔离;可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为发热选手设立单独考场。

  三、凡有与甲型H1N1流感病人接触史和有甲型H1N1流感疑似症状者,一律不得担任领队及参加监考、考务工作。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2009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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