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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校安办《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进展情况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8-14 生效日期: 2009-08-14
发布部门: 合肥市校安办
发布文号:
各县、区校安办:
  为推进各县、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省校安办准备开展对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进展情况检查,各市拟抽查一县一区,现将省校办《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进展情况检查的通知》(省校安办[2009]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按照文件检查提纲要求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健全机构,落实责任,认真培训,积极排查,及时总结反馈,做好迎检工作。
合肥市校安办
二OO九年八月十四日
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进展情况检查的通知
省校安办(2009)2号
各市校安办:
  经研究,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校安办”)决定近期对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任务
  本次检查是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的进展情况,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会议及培训会议后的工作开展情况,各地对《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9)7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安徽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职责的通知》(皖政办秘(2009)87号)以及《安徽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办法等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办(2009)29号)等文的贯彻落实情况。本次检查覆盖全省17个省辖市,每个市原则上抽查一县一区(检查提纲附后)。
  二、人员组成
  本次检查由“省校安办”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组长由省校安办负责同志担任。
  三、时间安排
  初步安排在8月17日-22日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
  1.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和实地抽查等方式开展工作,请各市按本通知要求迅速做好本级和所辖县(市、区)的相关准备工作并按照检查提纲提供相关材料。
  2.“省校安办”将根据本次检查情况对各地的工作进展进行通报,对各地反应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合理化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及时处理、反馈。
省校安办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检查提纲
  1.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是否成立?成员单位职责是否落实?
  2.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是否细化、分解?责任是否明确?
  3.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排查鉴定方案是否印发?
  4.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培训工作是否开展?
  5.校舍排查工作是否开展?已排查面积及所占校舍总面积的比例?排查范围是否包括民办学校、职业学校等?
  6.去年的排查结果如何利用?
  7.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信息档案(纸质、电子)是否建立?
  8.各地的工作重点是否明确?资金落实情况?确保今年完成30%的工作任务拟采取哪些措施?对政策的理解是否准确?
  9.各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哪些?
  10.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有何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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