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0-10 生效日期: 2009-10-10
发布部门: 山西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晋教人函[2009]49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5号)精神,教育部将从2010年开始,进一步扩大“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规模,并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结合实施。为了实施好我省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硕师计划”研究生培养和服务方式
  从具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山西大学和山西师范大学选拔部分2010年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同时应聘为“特岗计划”教师,到贫困县农村中学任教,服务期三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硕师计划”研究生于2010年8月前按有关规定到签约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任教学校,并将户籍、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县。“硕师计划”研究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满3学年且每年度考核合格者,于2013年9月到培养学校报到并入学。任教未满3年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经费保障与相关待遇
  “硕师计划”研究生在学期间免缴学费,培养经费由培养学校在教育部下达的研究生招生国家计划内安排,住宿等费用按照在校研究生缴费办法执行。
  聘为“特岗计划”教师的“硕师计划”研究生,三年服务期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特岗计划”教师待遇。
  三年服务期满后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续签教师聘用合同的“硕师计划”研究生,脱产学习一年的相关待遇,按照在职教师脱产学习的规定执行。
  符合《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条件要求的“硕师计划”研究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三、及时编制上报“硕师计划”
  各市要高度重视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创新教师补充机制,解决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积极组织和指导贫困县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实施2010年“硕师计划”。
  各贫困县政府要抓住国家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实施计划》的有利时机,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要从全县中学长远发展考虑,从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全局考虑,积极申报 “硕师计划”。有关职能部门从编制、进人计划和工资待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硕师计划”申报工作是实施2010年“硕师计划”的基础性工作,各市要尽快发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中小学教师补充的工作规划和思路向县级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务于2009年10月16日前将本地区《2010年山西省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需求计划申报表》汇总后报我厅人事处,确保今年 “农硕师资”双向选择和签约工作顺利进行。
  四、积极配合高校做好推免工作
  我厅拟于10月下旬组织申报“硕师计划”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用人学校与“硕师计划”研究生的供需见面会。
  在有关高校推荐和考试考察的基础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培养学校拟录取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签订《山西省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服务期协议书》和《山西省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
  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厅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徐岩章;电话:0351—3040164 ;传真:0351—3046863。
山西省教育厅
  二○○九年十月十日
  附件1:关于2010年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有关政策的说明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5号)精神,教育部将从2010年开始,进一步扩大“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规模,并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结合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政策有如下变化
  一、“硕士计划”研究生服务期由五年变三年
  从2010年起,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在县镇及以下农村中学任教,服务期三年。
  二、签约的“硕师计划”研究生同时聘为“特岗计划”教师,享受“特岗计划”教师优惠政策
  2010年签约的“硕师计划”研究生同时聘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其工资待遇及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按照“特岗教师”的有规定执行。服务期内,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每年支付工资性支出1.896万元。
  附件2:2010年山西省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需求计划申报表
  市教育局(盖章)

县(市、区)
学校名称
学科
人数
县教育局邮编
县教育局负责人联系电话及手机号码
 
 
 
 
 
 
 
 
 
 
 
 
 
 
 
 
 
 
 
 
 
 
 
 
 
 
 
 
 
 
 
 
 
 
 
 
 
 
 
 
 
 
 
 
 
 
 
 
 
 
 
 
 
 
 
 
 
 
 
 
 
 
 
 
 
 
 
 
 
 
 
 
 
 
 
 
 
 
 
 
 
 
 
 
 
 
 
 
 
 
合计
 
 
 
 
 
  注:需求学校请注明“县直、县镇、农村。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