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沪教委科〔2009〕46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理、工、农、医类高等学校第二次全国R &D资源清查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09)291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做好学校R&D资源清查摸底调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摸底调查单位科技(科研)活动情况(VII501表)"(附件2)。
二、根据要求,凡在VII501表中有1个及以上选项为"1"的高校,即作为R&D资源清查填报单位,应再填写"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摸底调查工作填报单位联络表"(附件3)。
三、各高校于10月15日前将VII501表和联络表传真到我委科技处(传真号:23116747)。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1:关于开展理、工、农、医类高等学校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教技司(2009)2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R&D资源清查办公室:
为做好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准备工作,根据《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摸底调查方案》(国统字(2009)92号)要求,将于近期开展理、工、农、医类高等学校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摸底调查工作。通过摸底调查将进一步明确清查填报对象,为布置清查报表、有重点地开展培训和组织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二、摸底调查的范围为现行高校科技统计范围之外,从事R&D及其他相关活动的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属于现行高校科技统计范围的普通高等学校将直接进入R&D资源清查的调查范围,不再进行摸底。摸底调查高校名单见附件1,各地区在进行摸底调查的同时要对该名单进行核实和补漏。
三、摸底调查表分为基层表和汇总表。"摸底调查单位科技(科研)活动情况(VII501表)"为摸底调查的基层表(详见附件2),由高校负责人或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填报。表中只要有一个选项为"1"的高校即作为R&D资源清查填报单位。"摸底调查单位数汇总表(VII501表)"为摸底调查的汇总表(详见附件3),供各地区教育厅(教委)R&D资源清查办公室在汇总整理基层表的基础上形成最终纳入清查的调查单位数。
四、请各R&D资源清查办公室于10月15日前将各地区"摸底调查单位数汇总表(VII510表)"电子版发送至zhaoqian@moe.edu.cn
五、联系人:赵倩 邓开喜 电话:010-66096685
教育部科技司
2009.9.16
附表:1.摸底调查高校名单//www.shmec.gov.cn/attach/xxgk/3808.pdf
2.摸底调查单位科技(科研)活动情况(VII501表)
3.摸底调查单位数汇总表(VII510表)
//www.shmec.gov.cn/attach/xxgk/380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