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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0-28 生效日期: 2009-10-28
发布部门: 浙江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浙农科发〔2009〕28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为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入市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35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生产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就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的重要意义
  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是农业生产主体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实施规范化管理,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管理工作的综合体现。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是农业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的客观要求;是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食用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必要条件。各级农业部门要围绕农业转型升级,把做好产地准出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保障农产品安全生产、放心消费,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至2012年,全省建立完善农业生产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主体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农产品生产单位全部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建立完善农业政策支持、农业技术推广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联动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各级农业部门、责任农技人员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初步建立农业生产环节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与市场准入工作的有效对接。
  三、产地准出管理主要内容
  农产品产地准出内容包括产品上市销售前,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环节的监控工作。生产主体按照“有管理制度,有专门人员、有生产记录、有质量检测、有产品标识”(简称“五有”)和开展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要求,规范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
  1.建立管理制度。按照保障不同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制定并严格实施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生产记录审核和质量安全追溯等制度,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方面因素,明确标准化管理要求,实行制度化、常态化管理。
  2.落实管理人员。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各项管理制度,组织日常质量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督促整改。农产品生产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培训,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负责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要掌握全面的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承担本单位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和产地准出放行审核工作。
  3.建立生产记录。农产品生产单位按照我厅《关于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的通知》(浙农科发(2007)19号)格式,真实全面记录农产品生产全过程操作和质量控制情况及产品销售对象,严格记录管理,记录保存二年。各地参照省提供的统一格式,印制记录文本,加强指导培训,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三品”获证单位全面建立生产记录。农产品销售前,应当对即将出售的农产品的生产、用药等记录进行审核,确认符合生产标准和停药期规定的,经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审核签字后放行准出。
  4.开展质量检测。农产品生产单位实行上市农产品检测制度。对有快速检测方法标准的质量指标,生产者应自行或者委托相关检测机构对其生产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目前尚无快速检测方法的质量指标,生产者应委托相关检测机构对其生产的农产品进行检测,并按照生产规模和重要质量指标监控的要求,确定检测批次;对未按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上市销售。生产单位具有检测条件,可自行开展质量安全检测的,应配备质检员,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5.规范包装标识。上市销售的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包装标识。除鲜活畜、禽、水产品以外,获得“三品”认证的农产品,应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上市销售,并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包装上市的农产品,应当在包装上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未包装的农产品,应当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标识带、说明书等形式标明农产品的品名、生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
  6.实行质量追溯。按照《关于做好食用农产品入市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浙食安委办(2008)78号)要求,实施供证供票制度。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上市销售的农产品,按规范出具产地证明、质量证明(自检结果报告,或委托检验、检监测结果报告,或有效期内的“三品”证书)。县级农业部门统一印制产地证明,并根据本地实际,加强对出具产地证明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四、推进产地准出管理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农业生产主体培育、农业产业发展和管理水平提升等多个方面。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领导,紧密结合有关农业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落实专门机构或牵头单位,负责产地准出管理的组织协调,并按照产业类别,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产地准出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局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主体基本情况,结合乡镇“三位一体”农业服务机构建设,深化责任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明确与每个生产主体联系的监管责任人,切实做好农产品产地准出监管与服务。各地要积极与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等监管部门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加强与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衔接,实现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的有效对接,努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开展准出示范,强化指导服务。经各地推荐,我厅选择部分蔬菜、茶叶、水果、畜禽产品共104个生产单位作为2009年省级产地准出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见附件);确定仙居、萧山、磐安、长兴、海盐、苍南、常山、开化县为整体推进产地准出管理示范县(市、区)。各地要在加强省级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指导的同时,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基础条件好、产业代表性强、产品信誉好的单位,按照上述产地准出管理内容要求,建立规范化管理示范点。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产地准出管理制度。各地要加强对规范化管理示范点、获得“三品”认证单位和规模化种植、养殖基地的指导服务,统一印发农产品产地证明,帮助他们完善管理制度,开展质量管理和检测技术培训,提高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水平。
  3.建立联动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各地要建立产地准出管理与农业支持政策联动机制,将实施产地准出规范化管理作为申请和安排农业标准化、农业产业提升等各类扶持项目的必要条件。从2010年起,申请县级以上农业专项资金扶持的农产品生产单位,或者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单位必须达到产地准出规范化管理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产地准出管理,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加强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抽检,组织农产品生产记录检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序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
  各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对省级产地准出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整体推进产地准出管理示范县(市、区)和本地区产地准出管理工作进行总结,一式4份于2009年12月15日前报厅科教处。
  联系人:王杰;联系电话:0571-86757705。
浙江省农业厅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第一批省级产地准出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
  一、蔬菜(指导单位:厅农作局;联系人:杨新琴、陈青)
  1.浙江吉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萧山舒兰农业有限公司
  3.浙江新迪国际食品有限公司
  4.杭州华联绿色蔬菜种植场
  5.浙江海通食品有限公司
  6.余姚市第五菜类制品厂
  7.宁波飞洪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8.瑞安市梅屿蔬菜专业合作社
  9.苍南县瑞丰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0.苍南县清源蘑菇专业合作社
  11.上虞市优质农产品配送中心
  12.浙江瑞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3.诸暨市荣荣蔬菜专业合作社
  14.平湖市新仓蔬菜厂
  15.浙江万好食品有限公司
  16.嘉善县锦雪农产品实业公司
  17.台州市翼龙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
  18.仙居县保时绿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
  19.黄岩宁溪红茄专业合作社
  20.浙江天行健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1.浙江菇老爷食品有限公司
  22.丽水莲都区朗奇农家乐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23.缙云县大洋山啦蔬果有限公司
  24.景宁畲族自治县大际雪松茭白专业合作社
  25.磐安县宏达土特产有限公司
  26.金华市金婺源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27.义乌农贸城秀禾农业有限公司
  28.湖州吴兴金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39.湖州金牛农庄优农贸易有限公司
  30.长兴雉城彭城蔬菜合作社
  二、水果(指导单位:厅经作局;联系人:孙钧)
  31.杭州滨江果业公司
  32.桐庐钟山蜜梨专业合作社
  33.象山县象山红柑桔专业合作社
  34.余姚市临山镇味香园葡萄专业合作社
  35.奉化市锦屏山水蜜桃专业合作社
  36.嘉善县惠民蜜梨专业合作社
  37.东阳市冠强梨果专业合作社
  38.浦江蒋才文葡萄专业合作社
  39.浙江天子果业有限公司
  40.衢州市柯城区柴家柑橘专业合作社
  41.浙江忘不了柑桔专业合作社
  42.临海市上游杨梅专业合作社
  43.浙江省东祖东魁杨梅专业合作社
  44.温岭市滨海葡萄专业合作社
  45.丽水大富地果业公司
  三、茶叶(指导单位:厅经作局;联系人:罗列万)
  46.淳安县千岛湖天清茶叶专业合作社
  47.建德市经济特产开发有限公司茶场
  48.西湖区福海堂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茶场
  49.长兴县基隆坞茶场
  50.德清县云鹤茶叶专业合作社
  51.诸暨市绿剑茶业专业合作社
  52.新昌县雪溪茶场
  53.乐清市能仁村茶叶专业合作社
  54.泰顺县玉塔茶场
  55.松阳县碧云茶叶专业合作社
  56.景宁县惠明茶叶有限公司茶场
  57.天台县华顶茶叶专业合作社
  58.临海市羊岩茶场
  59.磐安县羊山尖有机茶场
  60.龙游吴刚茶叶专业合作社
  61.岱山县茶叶专业合作社
  四、畜产品(指导单位:省畜牧兽医局,联系人:金小军、周一新)
  62.建德市樟村蛋鸡养殖小区
  63.嘉兴市惠丰养猪专业合作社示范牧业园区
  64.海盐建华生态养殖小区
  65.浙江田歌实业有限公司蛋鸭标准化生态养殖小区
  66.金华市佳佳生态奶牛养殖小区
  67.嘉兴市大运河生态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秀洲)
  68.海盐县留祥生猪标准化养殖示范小区
  69.桐乡市濮院新港生猪养殖小区
  70.浙江惠丰生猪养殖基地(萧山)
  71.杭州萧山东江(梅林)生猪养殖基地
  72.嘉兴市南湖区富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
  73.秀洲区栖真生猪标准化养殖场
  74.平湖市周玉良牧场生猪标准化养殖场
  75.海盐惠丰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76.海宁市祝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77.海宁市三联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78.桐乡市石门生猪养殖场
  79.浙江天利实业有限公司
  80.绍兴县中大畜牧有限公司
  81.衢州市康乐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柯城)
  82.衢州市柯城兴旺达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83.衢江区欣欣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84.浙江兴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85.十里坪生态养殖总公司
  86.龙游县宝塔种猪牧业有限公司
  87.江山市金坞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88.李子园奶牛生态养殖小区第一分场(金东区)
  89.金华市婺城区盛正衍奶牛标准化养殖小区
  90.金华市荣阳生态奶牛养殖示范场(婺城小区)
  91.安吉县正新牧业有限公司
  92.湖州南浔区时利苗牧生猪标准化养殖场
  93.德清县武康镇元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94.杭州市萧山区益农生猪标准化养殖场
  95.杭州市萧山区六强生猪标准化养殖场
  96.海盐青莲食品有限公司
  97.江山恒丰园养蜂专业合作社
  98.桐庐蜂之语蜂业专业合作社
  99.桐庐碧于天蜂业专业合作社
  100.奉化市三凤生态养殖场
  101.宁海振宁牧业有限公司
  102.慈溪威达龙禽业有限公司
  103.余姚禽丰食品有限公司
  104.舟山市普陀展茅林地鸡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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