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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严厉打击注射甲流疫苗乱收费行为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1-02 生效日期: 2009-11-02
发布部门: 四川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各市、州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严厉打击注射甲流疫苗乱收费行为的紧急通知》转发各市、州,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各地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以对党和人民认真负责的精神,迅速部署,精心安排,对涉及注射甲流疫苗的相关单位进行集中检查。
  二、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卫生、教育及新闻单位的联系,从重、从快查处注射甲流疫苗过程中乱收费案件,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促进疫苗接种的规范进行。
  三、要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全天候畅通,及时、认真查处群众的投诉举报,耐心答复群众的有关咨询,化解价格矛盾,促进社会稳定。
四川省物价局
2009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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