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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四个一”工程试点县监督检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1-06 生效日期: 2009-11-06
发布部门: 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发布文号: 鲁卫监〔2009〕79号
各市卫生监督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全面掌握 “四个一”工程试点县工作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四个一”工程全面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对全省30个试点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试点县卫生监督机构“四个一”工作落实情况,考核标准详见《山东省“四个一”工程考核表》(考核卫生监督机构)。
  (二)抽查部分试点县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四个一”档案建立情况等,考核标准详见《山东省“四个一”工程考核表》(考核企业部分)。
  二、检查对象
  各试点县卫生监督机构;每个试点县随机抽取5家不同类型企业。
  三、检查方式
  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检查工作场所,按照《山东省“四个一”工程考核标准》进行量化评分,检查结束后,进行现场反馈。
  四、检查安排
  检查工作定于2009年11月17日开始。检查组共分六组,将抽调各市卫生监督机构人员参加。具体检查时间和检查分组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试点县卫生监督机构及被检查企业要认真对照《山东省职业卫生“四个一”工程考核标准》进行量化自评,及时做好查漏补缺工作,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二)检查组要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工作实际,认真填写考核表,检查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汇报,同考核表一并交我所职业卫生办公室。我所将根据检查验收情况,评选优秀试点县和优秀企业。
  联系人:寇琰
  联系电话及传真: 0531-85599971 85599938(传真)
  邮箱:sdjdzy@126.com
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山东省职业卫生“四个一”工程考核标准
  本考核标准分两部分,第一部分考核市、县卫生监督机构工作情况,占30 %;第二部分考核企业工作情况,占70 %。综合得分为评选先进县的依据。
  一、“四个一”工程考核标准(考核卫生监督机构所用)(1000分)
考 核 项 目 标准分
考核内容
评  分  办  法
得分
1组织机构(180分)
1.1领导机构
40
设立“四个一”工程领导小组;明确负责科室职责。
每项20分。
1.查看文件,未设立领导小组扣20分。
2.查看文件,未明确责任科室扣20分。
 
1.2文件资料
40
下发“四个一”工程相关文件
未下发文件扣40分。
 
1.3工作要求
40
制定“四个一”工作实施方案和要求,应包括如何推广、落实管理台帐的具体要求。
查看文件,无文件扣40分;要求不具体,酌情扣分。
 
1.4工作目标
60
制定短期和长期工作目标;明确短期台帐发放的企业数量。
查看文件,每项20分;
1.无短期目标扣20分;
2.无长期目标扣20分;
3.无具体发放建立台帐企业清单扣20分。
 
2宣传培训(160分)
2.1工作启动
50
举行职业卫生“四个一”工程启动仪式或召开企业工作开展会议
查看工作文件记录,未举行仪式或召开会议扣50分。
 
2.2宣传
30
积极宣传“四个一”工程
查看文件、报道及影音资料,未进行宣传扣30分。
 
2.3培训
40
对监督员进行法律法规和台帐培训;组织所有企业职业卫生负责人进行台帐填写等内容的培训。
查看培训记录,监督员未培训扣20分;企业职业卫生负责人未培训扣20分。
 
 
2.4现场帮助、指导
40
帮助、指导企业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帮助企业建立管理台帐。
随机抽取10家用人单位,查看工作记录及影像资料,一家未进行扣4分。
 
3工作内容落实(600分)
3.1内容一
100
给企业送一部《职业病防治法》。
查看随机抽取的10家企业职业卫生档案,一家没有扣10分。
 
3.2内容二
100
对劳动者开展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查看对10家企业的培训计划企业档案培训记录、照片等,每家10分;无培训计划扣3分,无培训内容扣7分。
 
3.3内容三
300
指导企业建立一套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系统。
查看10家企业的档案管理系统建立情况,每份30分;
未建立每家扣30分,扣完为止;建立的档案分四级,不合格每份扣25分;基本合格扣15分,合格扣5分,优秀不扣分。档案等级由考核组评定。
 
3.4内容四
100
与企业签订一份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责任书。
查看10家企业责任书,每家10分;
责任书内容不齐全一项扣2分;未签订扣10分。
 
4考核(60分)
4.1科室考核
30
把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作为科室年度考核内容
查看文件及2008年单位考核记录,无记录的扣30分。
 
4.2监督员考核
30
把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对责任科室人员考核内容。
查看科室考核记录,无记录的扣30分。
 
  二、“四个一”工程考核标准(考核企业用)(1000分)

考 核 要 素
标准分
质  量  标  准
评  分  办  法
得分
1领导与责任(100分)
1.1组织领导
30
1.明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2.签订职业卫生“四个一”工程责任书。
 
1.本项10分,主要负责人不清楚扣6分、未落实“双基”工作扣4分。
2.本项20分,未签订责任书扣20分。
 
1.2机构设置
30
1.建立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2.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3.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健全 “四个一”工程档案。
每项10分。
1.未设立或虚设扣10分。
2.未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未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扣10分。
3.职业卫生档案应当包括基本情况、工艺流程、所使用的材料清单、生产的产品、副产品、中间产品、有毒有害因素动态监测结果、职业健康监护结果、职业病人清单、防护设施清单等内容;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1.3工作职责
20
 
1.明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各生产基层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
2.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考核制度,定期考核。
每项10分。
1.无关于明确工作职责文件的,扣10分。现场抽查部门职责履行情况,一个部门不合格扣2分,扣完为止。
2.无责任考核制度或未定期考核,扣10分。
 
1.4经费投入
20
1.建立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制度;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每项10分。
1.未建立职业病防治经费制度,扣10分。
2.随机抽取工作场所数名工人,查找工伤社会保险凭证,漏保一人扣2分,扣完为止。
 
2制度管理(50分)
2.1 法律法规
10
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文件。
本项10分,收集法律法规不全酌情扣分。
 
2.2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20
1.根据适用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职业病危害因素特点,制订完善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2.将管理制度发放到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岗位。
每项10分
1.查看文本,缺少制度扣10分,制度不完善酌情扣分。
2.抽查工作岗位,一个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2.3 职业安全操作规程
20
1.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特点编制岗位职业安全操作规程;
2.将安全操作规程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
每项10分
1.查看文本,缺少规程的扣10分。
2.抽查工作岗位,一个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3教育培训(80分)
3.1 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20
1.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2.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等)、职业卫生专业人员接受由企业人事、教育部门会同卫生监督部门组织的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3.培训内容符合《职业病防治法》要求。
每项10分
1.本项10分。主要负责人未接受培训扣6分。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培训扣4分。
2.本项10分。本项所指人员未接受培训,每人扣2分,扣完为止。
3.本项10分。培训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
 
3.2 从业人员定期教育培训
20
1.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职业卫生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职业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本项10分。
1.抽查员工,考核不合格或未经培训员工每人扣2分,扣完为止。
2.未及时编制新的职业安全操作规程,扣5分。未进行专门培训,扣3分。有关人员未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扣2分。无新投产的,按缺项处理。
 
3.3 新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20
1.对新从业人员(包括新进职工及转岗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 教育培训的内容应与所从事岗位接害因素相适应。
每项10分。
1.未组织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扣10分;组织统一培训但有员工未进行培训,每人扣2分,扣完为止;
2.未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进行培训,扣10分;培训内容不完全,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扣完为止。 
 
3.4 教育培训管理
20
1.定期识别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并实施培训教育计划;
2.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每项10分。
1.未识别培训教育需求或识别不全扣5分,未制定培训计划扣5分。
2. 未建立培训教育档案扣20;档案不全扣10分
 
4档案管理(210分)
4.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
30
1.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表1-1);
2.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表1-2)、材料和化学品(表1-3);
3.职业病防护设施(表1-4);
4.放射性同位素登记表(表1-5);
5.射线装置登记表(表1-6);
6.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登记表(表1-7)。
每项5分(共6项)
缺少一项扣5分
 
4.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
30
1.职业卫生组织机构(表2-1);
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览表(表2-2);
3.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一览表(表2-3)。
每项10分(共3项)
缺少一项扣10分

 

4.3职业卫生管理实施档案
35
1.职业病防治经费(表3-1);
2.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表3-2);
3.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记录(表3-3)
4.用人单位内部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表3-4);
5.职业卫生监督意见和落实情况资料(表3-5)。
每项7分(共5项)
缺少一项扣7分
 
4.4职业卫生教育档案
30
1.年度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记录表(表4-1);
2.劳动者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登记表(表4-1);
3.职业病危害告知。
每项10分(共3项)
缺少一项扣10分
 
4.5职业卫生监测档案
40
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分布示意图(表5-1);
2.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测定结果(表5-2)。
每项20分(共2项)
缺少一项扣20分
 
4.6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5
1.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登记表(表6-1);
2.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表6-2);
(附:工人上岗前、在岗、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表);
3.职业病病例登记表(表6-3);
(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4.职业禁忌劳动者名单及调离情况(表6-4);
5.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表6-5)。
每项9分(共5项)
缺少一项扣9分
 
5 前期预防(70)
5.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10
企业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项目,应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查看申报回执,未申报扣10分。
 
5.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0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应对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查“三同时”结果,一项不符合扣5分。扣完为止。
 
5.3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0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查看卫生验收报告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投入运行的扣20分。
 
5.4 警示标识
20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告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每项10分。查看现场,缺少一处警示标识的扣2分,扣完为止。
 
6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100分)
6.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
20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档案。
未建立扣20;建立不全酌情扣分。
 
6.2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20
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未设专人扣20分。
 
6.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60
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未进行检测扣60;检测、评价报告由无资质机构出具扣60;未定期检测、周期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0分。
 
7 职业健康监护(200分)
7.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0
建立、健全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1.本项15分。未建立档案扣15分;建立不全酌情扣分。
2.未按规定期限保存扣5分。
 
7.2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60
组织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1.未组织扣60分。
2.未组织全部职工检查,抽查职工,一人不查扣3分,扣完为止。
 
7.3 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60分
组织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1.未组织扣60分。
2.未组织全部职工检查,抽查职工,一人不查扣3分,扣完为止。
 
7.4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60分
组织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未组织扣60分。
 
8个体防护(100分)
8.1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
20
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
1.未建立设施台帐扣10分。
2.未建立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扣10分。
 
8.2 个体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20
建立发放登记记录。
无记录扣20
 
8.3个体防护用品
60
1.根据接触毒物的种类、浓度和作业性质、劳动强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2.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1.本项50分,现场查看,一项不符合扣10分,扣完为止。
2.本项10分。现场查看,不按要求使用防护用品的,一人扣2分,扣完为止。
 
9职业病诊断及职业病病人保障、报告(50分)
9.1职业病诊断、保障
30
1.安排疑似职业病人诊断;
2.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材料;
3.安排职业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并妥善安置职业病人并承担诊断、鉴定等相关费用。
每项10分。
违反规定每项扣10分。
 
9.2职业病报告
20
1.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职业病病例及疑似职业病病例;
2.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职业病病例。
每项10分。
违反规定每项扣10分。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40分)
10.1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20
1.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针对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定期演练。
每项10分。
1.每缺一项应急救援预案扣4分。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2.未定期培训、演练,扣10分。
 
10.2应急救援器材
20
1.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并保持完好;
2.为有毒有害岗位配备救援器材柜,放置必要的防护救护器材,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
每项10分。
1.未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扣4分;配备救援器材但未保持完好的,扣4分。
2.未为有毒有害岗位配备救援器材柜,扣4分;配备救援器材柜但未放置必要的防护救护器材,扣4分;配备有防护器材的器材柜但未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的,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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