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1-06 生效日期: 2009-11-06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黑食药监食协函〔2009〕8号
各市(地)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09)119号)文件精神,黑龙江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卫监督发(2009)392号),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做了部署。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09)10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确保整顿目标的实现,现就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阶段性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的组织机构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制订情况,切实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和监管责任。
  (二)严厉查处餐饮服务环节无证经营行为的情况。
  (三)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的情况。
  (四)查处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的情况。
  (五)加大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力度的情况。
  (六)在餐饮服务环节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情况。
  (七)2009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监督检查及抽验工作完成情况。
  二、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阶段性检查工作分为自检自查和省局检查两个步骤。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11月20日,各地安排逐级自查;11月下旬,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对各市(地)专项整顿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阶段性检查工作,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抓紧做出工作部署,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前阶段专项整顿工作,通过自检自查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不断深入。
  (二)各地自检自查工作内容:
  1. 按照检查的主要内容逐项开展。
  2. 自检自查本地餐饮服务单位。
  (1)抽查餐饮服务单位数量:特大型餐馆1-2家;大型餐馆5家;中型餐馆10家;小型餐馆20家;快餐店10家;小吃店20家;饮品店5家;食堂10家(其中学校食堂5家)。
  (2)对每个被检查单位详细填写《2009年餐饮经营单位现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表》(附表1)。
  (三)各地完成自查工作后,要及时统计汇总相关情况。并于11月20日前,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报告、自检自查报告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2009年餐饮经营单位现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附表2)、《2009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情况统计表》(附表3),以及附表1(纸质和电子版),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处。
  食品安全整顿报告和自检自查报告要严格按照检查的主要内容和黑龙江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卫监督发(2009)392号)的有关要求进行逐项总结。
  (四)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检查组检查具体工作内容:
  1. 听取卫生部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和自检自查汇报。
  2. 现场抽查餐饮服务单位。
  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小吃店、食堂各1家。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五)各市(地)卫生局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有关联络和信息报送事宜。
  单位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信箱
  联络员信息请于11月15日前报送我局。
  四、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处
  联系人:苑国成
  联系电话:0451-88337400-6329(传真),13796761977
  电子信箱:gchyuan@163.com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1.2009年餐饮经营单位现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表
  //www.hljda.gov.cn/UploadFile/2009119144222571.doc   
  2.2009年餐饮经营单位现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www.hljda.gov.cn/UploadFile/2009119144244641.doc
  3.2009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情况统计表
  //www.hljda.gov.cn/UploadFile/2009119144315862.doc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2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