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山东省威海市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旅行社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1-13 生效日期: 2009-11-13
发布部门: 山东省威海市旅游局
发布文号:
各市、区旅游局,高(经)区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局),市直各旅行社:
  11月12日我市境内发生特大旅游交通安全事故,给游客和相关旅行社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目前,我市已进入冬季旅游季节,冰雪雨雾等极端恶劣天气随时出现。为切实做好旅行社旅游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切实把旅游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
  全市各级旅游部门和各旅行社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旅游安全工作作为旅游的生命线,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要结合本地和本单位的实际,不断加强旅行社安全基础工作,扎扎实实的抓好旅游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有效地防止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级旅游部门和各旅行社要立即召开一次旅游安全工作形势分析会,认真分析研究冬季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形势和情况,查找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切实把旅游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突出重点,认真抓好各项旅游安全工作的落实
  各级旅游部门和各旅行社要突出抓好旅游交通安全各项工作的落实,旅行社在租用车辆时,必须选择信誉好的旅游汽车公司、技术性能合格的车辆和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驾驶员,并签订有关合同,明确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理赔偿办法。同时要认真落实实行目前我们临时确定的旅行社责任险的相关规定,确保投保率达到100%,切实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要加强对导游等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保证在组织游览过程中,及时提醒、监督游客和车辆驾驶员注意安全,切实担负起安全工作宣传员的责任。旅行社还要提醒合作的旅游汽车公司,严格执行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严把旅游车辆运营、使用准入关,并严格落实车辆保险的规定,并加大对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严格遵守有关行车规定,坚决杜绝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确保冬季旅游交通安全。特别要加强对旅行社旅游团队用车环节的监督管理,严禁旅行社租借使用不符合旅游车辆管理规定的“黑车”,确保游客安全。
  三、落实责任,搞好协调,进一步加强对旅行社各项工作的指导
  按照新的《旅行社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市正在全面开展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重新缴纳手续、调整旅行社责任险投保工作和旅行社换发新的经营许可证等相关工作。在此郑重声明,任何旅行社在没有全部办理完成相关经营手续之前,停止一切旅行社业务,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旅行社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全市各级旅游部门和各旅行社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旅游安全“一把手”负总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和齐抓共管的工作体制,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认真汲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把旅游安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山东省威海市旅游局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3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