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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1-14 生效日期: 2009-11-14
发布部门: 浙江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浙农产发〔2009〕19号
各市农业局(农办):
  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双方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决定在省农博会期间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企业联建生产基地、产品产销对接项目举行签约仪式。现就对接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了解农业企业农产品品种、基地建设需求意向,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建或拟建农产品基地信息,通过农民信箱等网上推介、实地考察洽谈等多种形式实现信息有效对接,并举行农产品产销对接签约仪式。
  二、签约仪式有关要求
  (一)落实参与签约仪式的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全省共安排50对农业企业(含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产销关系的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现场签约。请各市(舟山市可酌情减少)抓紧落实参加签约的农业企业和合作社5对,并于11月16日前将签约企业与合作社名单报厅产业信息处。
  (二)提供文字材料和图片。每个市落实3个现场签约合作社进行图片展示,收集提供200-300字的合作社基本情况、生产规模、联系方式等情况介绍,以及3-4张生产基地、合作社产品、包装等图片,由省厅统一制作展板。各市于11月16日前将参加展示合作社文字材料和图片通过农民信箱发送厅经管处。
  (三)做好有关统计。各市及时统计合作社与农业企业联建生产基地、农产品产销对接情况,11月20日前将统计汇总表报厅产业信息处。
  (四)组织合作社和相关农业企业参加签约仪式。组织签约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于11月27日上午9:15前到杭州和平会展中心二楼报告厅参加签约仪式,并请各市农业局(农办)领导、产业处长、经管处(站)长一同参加仪式。
  参会期间,食宿自理。
  联系人:厅产业信息处  于祥龙,0571-86757779;
  厅经营管理处  徐建群,0571-86757730。
浙江省农业厅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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