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浙农产发〔2009〕19号
各市农业局(农办):
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双方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决定在省农博会期间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企业联建生产基地、产品产销对接项目举行签约仪式。现就对接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了解农业企业农产品品种、基地建设需求意向,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建或拟建农产品基地信息,通过农民信箱等网上推介、实地考察洽谈等多种形式实现信息有效对接,并举行农产品产销对接签约仪式。
二、签约仪式有关要求
(一)落实参与签约仪式的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全省共安排50对农业企业(含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产销关系的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现场签约。请各市(舟山市可酌情减少)抓紧落实参加签约的农业企业和合作社5对,并于11月16日前将签约企业与合作社名单报厅产业信息处。
(二)提供文字材料和图片。每个市落实3个现场签约合作社进行图片展示,收集提供200-300字的合作社基本情况、生产规模、联系方式等情况介绍,以及3-4张生产基地、合作社产品、包装等图片,由省厅统一制作展板。各市于11月16日前将参加展示合作社文字材料和图片通过农民信箱发送厅经管处。
(三)做好有关统计。各市及时统计合作社与农业企业联建生产基地、农产品产销对接情况,11月20日前将统计汇总表报厅产业信息处。
(四)组织合作社和相关农业企业参加签约仪式。组织签约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于11月27日上午9:15前到杭州和平会展中心二楼报告厅参加签约仪式,并请各市农业局(农办)领导、产业处长、经管处(站)长一同参加仪式。
参会期间,食宿自理。
联系人:厅产业信息处 于祥龙,0571-86757779;
厅经营管理处 徐建群,0571-86757730。
浙江省农业厅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