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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应对严寒天气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2-22 生效日期: 2008-12-22
发布部门: 上海市民政局
发布文号: 沪民办发〔2008〕62号
各区县民政局、市社团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最近,全国部分地区及本市气温骤降,天气严寒,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对切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最新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应对严寒天气的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最大程度降低严寒天气危害影响、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切实加强应对严寒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加强统筹协调,增强工作合力,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人群,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人民生活正常。

  二、要履行职责,安排好各类对象生活

  要主动加强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合作,加强对桥洞等流浪人员散居点的巡查,切实做好严寒天气下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确保不冻着、饿着一人。要了解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困难,倾听他们的呼声,帮助他们解决严寒天气下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将救助金、抚恤金、节日补助等及时发放到位,切实为他们排忧解难。要认真关心好“三无”老人、五保老人、纯老年人家庭及高龄老人,妥善安排好他们的生活。

  各级福利机构、军休优抚机构要组织力量,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消除隐患,落实预案,确保机构内老年人、孤残儿童、精神病人、军休优抚对象的安全。同时,改进方式,尽量减少户外活动。社区服务热线、社区助餐点等为民服务机构要加大工作力度,适当扩大服务面,满足群众需求。

  各直属救助机构、福利企业、殡葬单位要积极做好设备检修,做好应急工作,确保有效、正常运行。

  三、要发挥基层和社会力量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居(村)委会密切联系群众、服务居(村)民的优势,发动社区民间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帮助社区困难群众、老年人应对严寒天气,动员各方力量,确保他们安全度过严寒天气;要加强宣传报道,营造邻里关爱、守望相助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安全和值班工作

  各区县要按照救灾工作的要求,按照规定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局职能部门。各单位要排查各种危棚简屋等设施的安全隐患,购置必要的应急物资。要做好预案,集中开展一次冬季防寒保暖、预防火灾和预防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等方面知识的专题学习和消防演练。要加强值班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上海市民政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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