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矿井及选煤厂一期(1000万t/a)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评审申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2-14 生效日期: 2009-12-14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布文号: 内卫监字[2009]1124号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矿井及选煤厂一期(1000万t/a)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请示》(国投能源总〔2009〕134号)收悉,经审核,卫生厅同意专家组对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素矿井及选煤厂一期(1000万t/a)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评审结论,准予该项目立项。
  该项目竣工验收前,你公司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报我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此复。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0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