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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金安”工程建设和应用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2-21 生效日期: 2009-12-21
发布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安监总厅规划[2009]1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有关司局、应急指挥中心:
  为加快推进“金安”工程一期建设和应用工作,定于2009年12月23日(星期三)上午10:00召开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通报“金安”工程一期建设实施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部署加快“金安”工程一期建设和应用工作。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A511会议室;
  分会场: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省级煤矿安监机构及其所属各监察分局视频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主会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金安”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项目办工作人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应急指挥中心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通信信息中心有关人员;中软公司、中国电信、网御神州、中百信等承建单位负责人及项目主要负责人。
  分会场: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省级煤矿安监机构分管负责人、相关处室负责人,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业务和技术人员;负责节点成工作的中国电信分公司有关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级煤矿安监机构负责通知所属监察分局参加会议。
  (二)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省级煤矿安监机构及其所属监察分局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要求开机调试,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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