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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关于要求专利申请人和代理机构配合专利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1-06 生效日期: 2009-11-06
发布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
发布文号:
各专利申请人、代理机构:
  根据新专利法,自10月1日起专利申请文件新增“同日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声明”、“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的请求书”、“遗传资源来源披露登记表”三种表格类型。由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未更新代办处受理系统,故要求凡涉及上述三种表格类型的申请文件在贴好申请号后寄国家局受理处进行处理。为了更好地配合国家局及代办处的工作,请各专利申请人、代理机构将涉及上述三种表格类型的申请,单独开列清单一式两份随申请文件递交到代办处,配合代办处受理人员的工作,从而方便专利申请人、专利代理机构对涉及上述三种类型专利申请情况的查询。 二ΟΟ九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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