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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关于继续做好微小企业培育信息库建库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1-10 生效日期: 2009-11-10
发布部门: 浙江省中小企业局
发布文号: 浙企财统函[2009]47号
各市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宁波不发):
  为深入开展微小企业上规模培育工作,不断培植我省中小企业发展新增长点,根据省中小企业局与省农信联社《关于合作开展微小企业上规模培育计划的工作意见》(浙企财发(2008)66号)文件要求,就2009年微小企业培育信息库建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各市2009年培育上规模企业目标
  杭州市          700家
  温州市          550家
  嘉兴市          500家
  湖州市          400家
  绍兴市          500家
  金华市          400家
  衢州市          150家
  丽水市          200家
  台州市          500家
  舟山市          100家
  全省合计         4000家
  二、摸清2009年微小企业上规模培育对象
  各地要认真总结前几年微小企业培育工作经验,摸清当地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在300万元以上、有成长潜力的微小企业和新开工项目的发展情况,以地级市为单位于11月底前建立微小企业重点培育信息库,并上报省局。
  三、落实微小企业上规模培育主要措施
  各地要按照《关于合作开展微小企业上规模培育计划的工作意见》要求,深入贯彻“标本兼治、保稳促调”总战略,着力“保增长、促稳定”,切实从微小企业创业发展需求出发,继续在融资担保、人才培训、创业辅导、技术创新等方面,加大对有成长潜力微小企业的重点培育力度。同时,各地要及时将微小企业重点培育信息库移交给当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加大金融服务支持。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有关情况,请及时与省局联系。联系人:娄万总,电话:0571-85158385(传真),电邮:louwanzong@zj.com。 浙江省中小企业局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市)微小企业重点培育信息库(2009年度)
 
 
 
 
 
 
 
 
 
计量单位: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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