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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做好福建省高校创新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1-09 生效日期: 2009-11-09
发布部门: 福建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闽教科[2009]33号
有关高校:
  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建设旨在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建立有利于发挥高校综合优势的新型科研组织结构和竞争、开放、流动、共享的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释放高校的创新活力,提高高校原始性创新能力和解决经济、社会、科技发展重大问题的能力,催生原始性创新成果,提高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我省高校的建设水平,为增强我省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提供人才支持和科技支撑。
  我厅通过实施“高等学校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和“新建本科高校创新平台建设计划”,有效地提升了高校科技创新的能力,充分发挥了高校科技支撑作用,激励了高校为海西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热情,加快促进了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
  目前,我省高校共有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0个,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2个。根据《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与《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已到期的创新平台,应尽快提请验收,对已通过验收的高校创新平台,我厅将正式予以授牌。尚未申请验收的创新平台请有关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验收计划(于2009年11月20日前上报),验收截止日至2010年5月30日。达不到验收条件或逾期未提请验收又没申请延期的创新平台,我厅将予以责令整改,整改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视为建设不合格项目。
  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对近年来高校在某一领域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的,可以继续申报我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每校每年度申报数一般不超过2个。
  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省政府批转我厅实施的“高校服务海西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工程”与“校服务海西文化建设工程”的具体举措,各高校务必给予高度重视,着力加强建设,提供必要的建设经费与保障措施,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应切实从省重点建设高校专项经费中拨付配套建设经费,支持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建设,提升创新平台的建设水平。
福建省教育厅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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