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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国道311线许昌至鄢陵段改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1-07 生效日期: 2009-11-07
发布部门: 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许政办[2009]98号
许昌县、鄢陵县人民政府,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公路局制定的《国道311线许昌至鄢陵段改建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七日
国道311线许昌至鄢陵段改建工程实施方案
市公路局
  国道311线许昌至鄢陵段改建工程是2009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是许昌市实施“一中心五组团”城镇布局的重要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巩固许昌的交通区位优势,对于改善许昌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沿线村镇开发建设步伐,发展生态旅游,促进花木基地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推进国道311线许昌至鄢陵段改建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同步实施”的要求,以工程前期工作为基础,以筹措资金和优化环境为重点,以建设优良工程为核心,以2010年花博会前全线竣工为目标,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严格质量,全力以赴为项目建设提供施工条件和服务,确保工程按期顺利实施。
  二、工程概况
  (一)路线走向。工程起点位于国道311线京珠立交桥处,终点位于花博园东官寨路口,路线全长25.76公里(其中村镇路段长12.5公里,非村镇路段长13.26公里。按辖区划分:东城区辖区路线长度为3.9公里,许昌县辖区路线长11.44公里,鄢陵县辖区路线长10.42公里)。(二)技术标准及建设规模。该项目采用二级公路设计标准,计算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主车道宽24米,双向六车道。
  1.村镇路段道路横断面形式:15米绿化带+4米人行道+5米非机动车道+4米绿化带+24米机动车道+4米绿化带+5米非机动车道+4米人行道+15米绿化带(共80米)。
  2.非村镇路段道路横断面形式:7米边沟+2米绿化平台+24米机动车道+2米绿化平台+7米边沟(共42米)。
  3.机动车道路面结构:26厘米C35#水泥混凝土+1厘米沥青封层+18厘米5%水泥稳定碎石+18厘米4%水泥稳定碎石+18厘米12%石灰土上底基层。
  (三)工程建设分工
  1.市公路局负责公路主路面拓宽工程施工,即村镇路段机动车道24米、两侧各4米绿化带,计32米;非村镇路段机动车道24米,两侧各2米绿化平台和7米边沟,计42米。
  2.“两县一区”按照村镇建设规划要求,负责筹资建设村镇路段慢车道、人行道、各种管线(供水、雨水、污水、热力、燃气、强电、弱电)、绿化工程及其它配套设施。
  三、明确职责
  (一)规划部门负责整个项目的规划工作。坚持规划先行,规划引领的原则,规划要一步到位,在实际建设中可以分步实施。要充分考虑好供电、供水、通讯等各种管网的摆放位置,为施工提供明确的路由。规划部门向“两县一区”提供干线公路外侧的建设规划,指导“两县一区”11月底前完成沿线乡镇的村镇体系规划以及需要改造的村镇总体规划。
  (二)国土部门负责完成土地征用和拆迁补偿政策制定及用地手续报批工作。公路部门承建范围所需土地由市国土局统一组件报批,11月底前完成土地批复手续。各县(区)承建工程范围所需土地由县(区)土地局单独组件交市国土局统一报批,11月底前完成。同时要督促沿线村镇,完成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为村镇建设提供土地支撑。
  (三)财政部门、市投资公司负责主体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10月底拨付5000万元,11月10日拨付5000万元,保证主体工程拆迁和征地资金足额到位。
  (四)林业部门负责沿线树木砍伐的相关手续审批工作。
  (五)公路部门负责主体工程的施工、监理及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市公路局于10月底前负责完成项目的监理招标工作,并负责与中建七局签订合同,按照BT方式开工建设主体工程。
  (六)电力、广电、联通、电信、移动、通信传输等部门要对施工沿线的架空和地下管线设施进行一次详细的调查与统计,按照市规划部门提供的路由,按期完成沿线电力、通讯等国有设施的拆除工作。
  (七)公安部门负责施工沿线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强买强卖,阻挠施工的不法行为,保证良好的施工环境。
  (八)监察部门负责对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督,对影响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九)市发改委负责项目报批工作,于11月10日前将该项目作为省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完善有关手续。(十)许昌县、鄢陵县政府及东城区管委会负责做好主体工程征地拆迁工作,落实施工临时用地、用水、用电和工程用土等工作,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做好辖区内村镇路段32米主路面以外80米范围内,慢车道、人行道、各种管线(供水、雨水、污水、热力、燃气、强电、弱电)、绿化工程等配套设施的施工及所需的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确定施工单位,落实建设资金,确保11月底前开工,2010年花博会前竣工。
  四、施工安排
  (一)拆迁工作。拆迁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两县一区”要落实责任,制订方案,细化任务,搞好宣传,全力抓好落实。村镇路段32米范围内的拆迁于11月10日前完成;非村镇路段42米范围内的拆迁于11月15日前完成。“两县一区”负责建设的村镇路段确保12月底前全面完成拆迁任务。
  (二)施工准备。施工单位要于11月20日前,完成“三通一平”和围挡搭建施工,做好技术试验、设备、物资、搅拌场地等一切准备工作,达到全面开工条件。
  (三)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1.主体工程施工。施工时间为2009年11月1日—2010年8月10日。路基工程施工,时间为2009年11月1日—2010年3月1日,完成路基土石方,路床整理满足路面结构层施工要求。路面基层施工,时间为2010年3月1日—2010年6月1日,按左右机动车道分段施工,回填压实成型,各施工段连续作业,减少纵向和横向搭接。路面面层施工,时间为2010年6月1日—2010年8月10日,按左右机动车道分段施工,回填压实成型,各施工段连续作业,减少纵向和横向搭接。桥梁工程的下部结构施工,时间为2009年12月1日—2010年2月28日,主要完成基础土方开挖、桥台墩身钢筋制作及支座安装、混凝土灌注等工作。桥梁工程的上部结构部分施工,时间为2010年3月1日—2010年4月30日,主要完成梁板、预制板等工作。桥梁附属工程施工,时间为2010年5月1日—2010年5月15日,主要完成护栏混凝土浇注等工作。
  2.附属工程施工。抓紧做好前期工作,11月底慢车道工程开工,确保12月底全面开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基于2010年2月底前完成;15米绿化带于2010年4月底前完成;地下工程(污水、电力等各种管线)要与地面工程有序衔接,同步施工,保证于2010年7月底前完成。其它配套工程8月底前完成;村镇段所有设施,必须在2010年8月底前建成使用。
  3.竣工收尾。安排组织主体工程交验、围挡拆除及现场清理,全部工程于2010年8月31日完工。
  五、资金筹措及偿还办法
  工程建设资金由市、县(区)按各自承担的任务分别筹措和偿还。
  市投资承建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在国开行贷款没有到位的情况下,为尽快启动项目,由市公路局编制项目前期费用预算,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项目立项及土地报批等前期工作完成后,市投资总公司根据项目投资计划确定的投资概算,尽快向商业银行贷款,保证项目资金的及时供给。
  国道311线以现有路面中心线为界32米范围内的土地已经征收为公路建设用地。改建工程32米范围内的土地无需再征用,村镇段内的附属物不再进行补偿,凡是非法侵占公路建设用地的附属物,由沿线县(区)负责拆迁。非村镇路段32米公路用地之外,两侧各需新征用5米宽的土地,并对此范围地面附属物拆迁进行补偿,费用列入市投资范围,由国土局按相关政策负责定价,由市财政局组织专业机构评审决定投资数额,按评审投资全额包干到“两县一区”,由县(区)政府负责兑付到户,并按规定时间完成拆迁。
  市级承担的项目建设资金由财政部门和交通(公路)部门各按50%的比例偿还。
  六、组织保障
  为推进该项目顺利实施,成立国道311线许昌至鄢陵段改建工程指挥部。市长李亚任指挥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宗保任常务副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仕民、市交通局局长常岱军、市公路局局长杨钧安、许昌县县长王民生、鄢陵县县长袁宝根、东城区管委会主任何天立任副指挥长,市发改、公安、监察、财政、国土、建委、规划、交通、公路、投资总公司、水利、环保、文化、审计、林业、供电、通讯、金融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有关单位主管副职为指挥部成员。张仕民同志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指挥部下设四个工作组和办公室。
  (一)征地拆迁补偿组。许昌县、鄢陵县政府、东城区管委会分管领导负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完成辖区内的征地拆迁及补偿工作,县(区)国土部门配合。
  (二)工程建设组。市公路局副局长赵金峰任组长,市交通局工程科、市公路局养护科、总工办、设计院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建设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三)资金筹措组。市财政局调研员徐忠献任组长,市投资总公司、市交通局、市公路局财务科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建设资金的筹措及前期费用的支付工作。
  (四)效能督察组。市监察局副局长董克俭任组长,负责对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督,对影响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办公室。市公路局局长杨钧安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指挥部办公室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指挥部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解决项目建设中有关问题。市政府督查室定期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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