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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城管局关于命名2009年“城市管理文明示范路”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1-18 生效日期: 2010-01-18
发布部门: 宁波市其他机构
发布文号:
各区城管局,宁波国家高新区建管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美化我市中心城区市容环境,改善社会公共秩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全面提升我市城市管理品质提供示范和样板,2009年我市中心城区开展了“城市管理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经过各区一年的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根据我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甬城管〔2009〕88号),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进行了考核验收,经考核组综合评定,决定将海曙区江厦街等9条 道路命名为2009年“城市管理文明示范路”。具体名单如下:
  一、海曙区(2条 )
  江厦街(江厦桥--药行街)
  灵桥路(药行街--解放南路)
  二、江东区(2条 )
  彩虹路(中山东路-新河路)
  百丈路(灵桥-甬港路)
  三、江北区(1条 )
  槐树路(解放桥-西草马路)
  四、鄞州区(1条 )
  钱湖北路(四明路-鄞县大道)
  五、镇海区(1条 )
  城河西路(苗圃路-南大街)
  六、北仑区(1条 )
  明州路(新大路-长江路)
  七、宁波国家高新区(1条 )
  杨木碶路(江南路-丹桂路)
  希望各区再接再厉,以“城市管理文明示范路”为样板,在新的一年中攻坚克难,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争取更好的成绩,为我市城市管理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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