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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做好当前本市粮油市场供应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1-19 生效日期: 2010-01-19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布文号: 京粮发[2010]11号
各区县商务局(委)、粮食局,北京粮食集团公司
  2010年新春佳节将至,为确保节日及“两会”期间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做好我市粮食市场调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当前形势
  从全国情况看,在中央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有力推动下,我国粮食生产实现连续六年丰收,供需总量基本平衡。从本市情况看,市储备粮充足,调控市场的物质基础雄厚。成品粮油(含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规模达到全市城乡居民10天的正常消费量,可以随时投放市场。
  春节临近,本市粮油购销进入旺季。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国有粮食企业要把维护粮食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作为当前粮食流通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粮油市场监测
  市、区县两级市场监测网络要加强对粮油市场监测和预警,密切关注粮油购销存和价格变化,密切关注与粮油关联的其它食品、副食品的价格变动趋势,密切关注天气、运输等影响粮油运输的因素变化,加强市场形势和市场趋势分析,对市场异常情况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掌握本辖区重点粮油批发市场、连锁企业、粮油集贸市场和重点粮油经营企业的节日货源准备情况,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统计数据和市场情况。
  三、保证市场供应
  做好粮油市场供应工作,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事关国计民生和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政治责任。各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多渠道组织粮油货源,丰富粮油品种;充实零售环节库存,保证市场保有量。特别是要积极应对极端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有退耕还林补助粮食供应任务的区县,要尽快与相关部门协调,尽早安排供应;同时采取增设供应网点、延长供应时间等办法加快供应进度,尽可能地增加春节前退耕还林地区农户的口粮供应量。
  四、做好应急准备
  各远郊区县商务委(粮食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粮油应急动用方案,在现有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必要的区县级成品粮油储备,不断优化地方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同时根据企业经营和应急需要,及时调整应急供应网络,确保应急投放渠道畅通。
  五、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粮食市场流通秩序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 例》的规定,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库存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粮食批发、加工和零售企业,要合理控制进销差率,严格禁止搭车涨价现象发生;严格禁止以各种形式举办低于成本价格的粮油促销活动。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大对骨干粮食批发市场、重点连锁企业、应急加工企业、区县应急供应网点及粮油集贸市场的检查,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目前郊区秋粮收购已经开始,国有粮食企业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积极入市收购,同时要严格执行粮食质价政策,坚持依质论价,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积极性,维护郊区粮食收购市场秩序。
  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予以重视,常抓不懈。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日常监管,落实责任制和各项措施,杜绝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二是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确认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限时整改。三是增强安全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遏制事故发生。当前要重点加强对行业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管和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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