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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命名2009年度上海市文明公园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1-21 生效日期: 2010-01-21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布文号: 沪绿容文明委[2010]1号
各区县文明办、绿化和市容管理部门、局各直属公园:
  根据市绿化市容局文明委《关于开展创建上海市文明公园的通知》(沪绿文明委[2004]14号)的精神,今年以来,上海各公园以迎国庆60周年和迎世博为契机,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文明公园创建活动,通过公园、社区、志愿者三方共同努力,涌现了一批园容环境良好、宣传氛围浓郁、管理组织健全、服务规范达标、便民措施落实、市民游客满意的公园。
  经单位自查申报,专业部门考核,社会公众测评,有关部门评定,现决定命名滨江森林公园、衡山公园、枫溪公园、凇南公园、昆山公园等5座公园为2009年度文明公园。
  希望上述公园再接再厉,不断巩固和完善“三位一体”管理机制,深入推进“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为提升上海公园和谐文明程度、提高绿化行业社会公众满意度、为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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