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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发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切实加强我委政务管理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9-23 生效日期: 2002-09-23
发布部门: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
发布文号:

  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继续规范我委政务管理行为,创造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2002年发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十个一批”措施及责任分工的通知》(渝府发[2002]21)、《关于继续规范一批政务管理行为的意见》(渝府发[2002]39)和《关于继续做好政务公开的通知》(渝办发[2002]71)的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就今年继续规范一批政务管理行为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完善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 
  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要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使之更全面、更具体、更充分。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去年要求政务公开内容“10+8”的基础上进行完善,若市政府不统一设立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我委建立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窗口设在办公室),实行接办件分离和承诺服务制度。具体做法:一是委内所有的审批事项,必须由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并对受理的文件分类办理、分类管理,同时在窗口设置触摸屏,公开办事指南、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各处室不再对外接件。二是要认真、热情地做好窗口服务工作,讲求诚信,不允许推卸责任。三是做好窗口与各相关单位审批服务大厅(窗口)的对接工作,对各相关单位的转报件,要认真办理,要确保在承诺的时间内办毕。四是建立和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层层落实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营造上下联动、全面推进、深化完善、不断发展的氛围。 
  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完善行政审批程序 
  第一、贯彻执行《重庆市政府关于取消或调整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第125号令),涉及市经委系统的行政审批项目取消11项和调整到其他部门3项,我委坚决停止审批,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第二、对现在未公布取消的市经委系统现行行政审批项目44项(不包括盐业和烟草),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制定出市经委系统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在市政府网上公布,各处室涉及的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也要上墙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第三、对市政府以后逐步公布取消的涉及我委的行政审批项目立即停止审批。 
  第四、对新申报的行政审批项目严格按《重庆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123号令)执行,并严格规范办事程序。 
  第五、加强监督检查,实行严格考核。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项目(含收费项目)进行督促检查,要设立监督电话、监督信箱,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按照“责权一致”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审批部门和审批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对已宣布取消的事项仍在审批的,或擅自新设立事项进行审批的,在确认其审批结果无效的同时,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利用审批权力以权谋私、乱收费、乱摊派,或玩忽职守、越权或违规审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要加强对市经委下属两家招标公司招标业务、典当行业的监督工作及财务预算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以上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纪律,奖惩兑现。 
  三、深化调查研究,切实为群众办实事 
  今年是我市的调研年,我委将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三大基础”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和工业经济改革与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结构调整、国企改革、应对WTO等重大专题调研,提高调研质量。 
  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时要切实做到轻车简从,尽量减少基层负担,不得搞迎来送往、前呼后拥、走马观花等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 
  四、结合实际,整治一批安全隐患 
  道路交通严格实行“五取缔、四不准、一取消”规定,今年将完成27个区县(自治县、市)的45处高、路、堤事故多发路段整治,严禁农用运输车非法载客。依法取缔“三无”船舶,强化“四客一危”船舶的安全监管。加强煤矿及非煤矿山事故隐患整治,控制小煤矿数量,防止已关闭的小煤矿死灰复燃。加强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对所有生产、销售、运输危险化学品资质进行审查、清理,防止事故发生。继续深入开展成品油、CNG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事故隐患整治,逗硬落实“四个一律取缔”的措施。加强病险水库的整治和对中小学危房的监控整改,以防患于未然。(此项工作为新“十个一内容) 
  五、制定一批入世应对措施 
  针对WTO规则,积极开展重点产业的对策研究,抓紧制定工业应对入世的工作方案;抓紧对建立我市产业损害调查工作体系,建立定点联系制度;建立我市产业损害预警监测机制,配合国家经贸委预警系统开展工作;与市外经委共同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成立“应对贸易技术壁垒及反倾销工作协作组”;建立一个快速反应通道;配合国家经贸委,做好我市涉案企业的跟踪调查和有关申诉、应诉的协调组织工作;按照国家经贸委培训大纲要求,做好我市重点进出口区县和企业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培训工作。(此项工作为新“十个一内容) 
  六、制定一批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根据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精神,按照扩大服务消费的思路,拓展汽车消费,尽快研究出台一批优惠政策。(此项工作为新“十个一内容) 
  七、整治一批污染源(点) 
  全面实施主城区“五管齐下”净空措施,加大对主城区采(碎)石场、小水泥厂关闭、燃煤锅炉改造、污染企业搬迁的工作力度,力争取得明显成效。(此项工作为新“十个一内容) 
  八、继续组织开展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落实依法治理,全面贯彻实施《重庆市禁止非法增加企业负担条例》;组织开展企业治乱减负“三查”活动(“三查”即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 
  九、办好电子政务,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在政府职能转变和我国加入WTO的新时期,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规划和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重要保证,因此我委在启动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同时,将电子政务与政务公开紧密结合起来,在今年内要全部实现网上政务公开,把机构设置、职能职责、政策文件、办事程序、服务承诺、联系方式等涉及投资者、企业、社会公众关注和需要的政务信息上网(属于保密的除外)。积极探索网上审批和网上办事的路子,逐步向办公流程规范化、信息交流便捷、办公无纸化方向发展。 
  十、继续坚持委主任接待日工作我委自1999年11月1日开始的委主任接待日工作以来,委领导面对面地帮助企业和区县解决了大量的困难和问题,减少了办事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深受群众欢迎,是强化服务的行之有效的措施。今年我们将继续坚持委主任接待日工作。 
  十一、加快区县特色工业园区建设根据我委深入调研、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的《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特色园区的意见》,要尽快制定有关工作程序,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在市级有关综合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切实开展好区县特色工业园区的调查、认定和督促检查工作,重点扶持,分类指导,以达到该意见制定的区县特色工业园区发展目标。 
  十二、抓好渝西地区工业结构调整工作在开展的渝西地区工业结构调整调研的基础上,按渝西地区工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渝西地区工业基础较好的优势,加强对渝西地区各区县(市)工业结构调整工作的指导,防止渝西地区区县(市)之间产业结构趋同化,发展各具特色的支柱产业,促进渝西地区工业经济协调发展,并重点作好主城区工业向渝西地区转移的“退二进三”工作,不断增强渝西地区工业总量和实力。 
  十三、推动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的招商工作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淹没工矿企业结构调整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市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预计今年底能够如期完全二期水位的工矿企业结构调整工作任务,在此基础上,为促进库区区县经济的发展,必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今年下半年拟筹备召开一次库区招商大会,充分用好用活国家给予库区的优惠政策,吸引市内市外、特别是境外的投资和项目进入库区,再造库区工业经济新体系,以调整工业经济结构,增强库区工业经济实力,推动库区经济的全面发展。 
  十四、坚持中心组学习,提高干部理论水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论述及“5.31”讲话、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为主要内容,组织好中心组学习,特别要对《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组织专题学习,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改进学习方法,在掌握理论,指导工作上狠下功夫。中心组成员,要进一步提高对学习理论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学习自觉性,在参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基础上,大力提倡有计划地自学。不断提高中心组学习的质量和效果,不断提高中心组成员的理论水平和运用理论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 
  十五、争创“市级文明单位”和“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去年,我委获得了“市级机关文明单位称号”,今年的目标是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要按照委党组要求,进一步深入发动群众,着重在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机关“四有”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文明细胞建设活动,创造文明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上狠下功夫。 
  附表:规范我委政务管理行为推进发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任务分解表(略) 
 
 
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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