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2010年为市民办15件实事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1-24 生效日期: 2010-01-24
发布部门: 大连市政府
发布文号: 大政发[2010]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连市2010年为市民办15件实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四日
大连市2010年为市民办15件实事
  1.实现实名制就业1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下。政府出资2000万元,从应届高校毕业生中储备教育、医疗、农技和基层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建设中国(大连)创业者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创业实训1万人次、公共实训2万人次。将城镇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纳入养老保障体系,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出台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解决城乡居民因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无法维持的困难。建立“亿元”慈善基金长效救援机制,帮助部分困难市民解决生活、就医和子女就学的难题。(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3.新建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提高新农合标准,最低筹资标准提高到160元/人以上。落实年人均1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等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启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和配备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4.全面推进“健康家庭促进计划”,落实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程,对计划怀孕夫妇开展孕前风险评估,免费为新婚、待孕和新生育家庭提供优孕优育智能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5.启动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规划,建成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80所。提高养老床位补贴标准,新增高龄、失能贫困老年人保障型养老床位2000张。建设市老年人信息服务中心和养老事业管理信息系统。为城乡9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6.加强对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安排经济适用住房8000户,开工建设500套创业式保障性租赁住房,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实施廉租住房政策救助,实现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
  7.完成农村生态移民搬迁1000户,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30个低收入村。(责任单位:市农委)为全市城乡3000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责任单位:市残联)
  8.推进8个农村中心镇现代商业项目建设。改造建设城乡农贸市场60个、菜店100个。继续实施早餐工程,改造主食加工配送中心3个,发展便民早餐店100个,推出现代化多功能机动早餐车10台。深入开展“家电下乡”活动。(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委,市农委)
  9.新增供热面积240万平方米,解决旧城区无暖气设施住宅10万平方米。改造旧燃气管网150公里、煤气进户支线3756个、旧住宅室内煤气管线4000户、室内外液化气管线2300户,新建燃气管网5公里。解决煤气配套历史遗留问题1.2万户。(责任单位:市建委)
  10.实施城市供水旧管网改造185公里。新建农村安全自来水工程95项,解决10万人安全使用自来水的问题。(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11.建设振连路。(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启动机场快速路建设。(责任单位:甘井子区政府,市交通局)拓宽改造联合路、胜利路东段和解放路南段。开工建设西部通道南段立交桥。改造20处中心城区道路拥堵点。建设华东路、五一路人行天桥。完成200条背街小巷维修工程。实施50条无灯路路灯安装工程。在解放路、黄河路等道路修建港湾式停车站15处。(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开辟、延伸、延时8条公交线路。新建农村公路200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12.实施马栏河上游一期和周水子河下游、春柳河下游景观河道建设工程。建设餐饮垃圾末端处理系统。在市内修建集防火通道、观赏自然风光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市民健身路径10处、休闲公园3处。综合改造付家庄公园。(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13.改造大连十一中和大连二中。实施农村中小学“班班通”一期工程,完成4459个班级网络终端进教室。对农村困难家庭学生实施免费职业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4.完成培训农民50万人次。新建户用沼气3400户,大中型沼气工程50个。(责任单位:市农委)新建437个农家书屋。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现10万台机顶盒“进村入户”。(责任单位:市文广局)
  15.组建社区专职治安巡逻队伍,加强社区治安防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相关区市县政府)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创建6个“全国安全社区”,为市民提供安全、健康、和谐的社区环境。(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6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