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上海师范大学等9所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1-26 生效日期: 2010-01-26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布文号: 沪教委学[2010]10号
各有关市属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沪财教〔2008〕3号)精神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09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分配计划的通知》(沪教委学〔2009〕73号)有关规定,我委经统计,发现部分高校200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额度少于原分配计划。为了确保200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全额用于困难学生,现根据本市国家励志奖学金专家评审会议评审意见,我委决定对上海师范大学等9所高校200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计划额度予以调整,其中减少2所高校额度,增加7所学校额度,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请各相关高校做好相应工作,注意上报额度的准确性,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2009年度部分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调整表
  单位:人,元
学校
原分配名额
调整后名额
调整情况
总金额
上海师范大学
684
642
减少42
3210000
复旦大学太平洋金融学院
55
43
减少12
215000
上海理工大学
576
593
增加17
296500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474
485
增加11
2425000
上海电机学院
431
436
增加5
2180000
上海建桥学院
254
266
增加12
1330000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104
108
增加4
540000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150
153
增加3
765000
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
50
52
增加2
260000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1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