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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3-29 生效日期: 2010-03-29
发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文号: 工信通简函〔2010〕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单位:
  近期,在通信建设工程施工中,连续发生在建铁塔倒塌造成人员伤亡、铁路运输中断安全事故,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述安全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一些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安全措施不到位,不执行通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凸显当前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各单位要加强忧患意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吸取安全生产事故的惨痛教训,坚持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二、立即进行一次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各电信运营企业、施工企业要迅速对在建通信工程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通信铁塔与塔座连接是否牢固、通信铁塔和杆路是否存在与铁路、电力线等周边设施距离不足等安全隐患、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涉及到登高的施工人员是否取得登高证、是否做好防登高坠落、防物体下坠等措施;管道施工是否采取防有害气体中毒措施等。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要立即停工整改,安全生产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通信施工企业要立即对在建项目的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纠正违反通信建设强制性标准、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行为;对登高人员、电工等特殊工种未经专门培训的立即撤换,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针对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流动性大的特点,要加倍重视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未经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员不得从事施工工作。
  四、通信监理企业要认真履行监理安全责任,保证安全监理人员到位,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施工企业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
  五、各管局要按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规〔2008〕111号)做好本省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加强对通信建设工程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通信建设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抓好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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