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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年鉴》(2010卷)撰稿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4-12 生效日期: 2010-04-12
发布部门: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教育司(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准确、系统地记载我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战线的改革与发展历程,保存史料,交流工作经验,从2005年起,我司决定按年度编纂《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年鉴》(简称《工作年鉴》)。现就做好《工作年鉴》(2010卷)的撰稿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全面反映职成教战线改革创新所取得的新成就、积累的新经验、展现的新风貌;写实记录各单位完成2009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任务的情况。
二、撰稿重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公平,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过程中,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扩大中职招生规模,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面对时代要求,树立新的教育理念,转变发展方式,调整布局结构,走内涵发展之路,促进职业教育规模、质量、效益同步发展,取得的突出成绩与典型新鲜经验。
三、撰稿要求:
1.着重反映职成教战线的大事、要事,选择最能反映2009年度职成教改革创新的条目撰写,注重资料信息的密集度和高质量,强化资料的实用性,整体上做到“博(内容广博)大(信息量大)精(选材精当)深(题材开拓上有一定的深度)”。
2.条目与栏目应层次清楚,条目标题应与条目内容一致,一事一题,条目内容应文字简约、结构合理、逻辑性强。
3.日常事务和一般工作情况不要列入,撰稿应力避工作总结式的陈述。
4.各单位要由专人对稿件进行初审,并由单位负责人对稿件进行最终统审。

四、字数控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成教行政管理部门稿件字数请控制在10000字以内;地(市)级职成教行政管理部门稿件字数请控制在4000字以内;县(市、区)级职成教行政管理部门稿件字数请控制在2500字以内;各行业部门、有关单位稿件字数请控制在4000字以内。
五、照片选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成教行政管理部门可随稿件附送照片(以电子版为佳)2~3张供选用。选送的照片要反映2009年职成教的成果或活动,突出地方特色,符合技术标准。
六、截稿日期:截稿日期为2010年7月底,请各单位于截稿日期前将稿件传送至编辑部。
为加强对工作年鉴编写工作的领导,保证工作年鉴的编写质量和按时出版,建立《工作年鉴》特约撰稿人和特约审稿人制度,特约撰稿人应为各单位职成处(科)的负责同志,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年鉴稿件的组织编写和初审工作;特约审稿人应为各单位分管职成教工作的负责同志,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年鉴稿件的统审工作。
联系人:谢俐联系电话:010—66097925或66096234
传真:010—66020434 E-mail: xieli@moe.edu.cn
编辑部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116号A座1011室 邮编:100053
联系人:蒋燕山李信用
联系电话:010—63569812或13910080367、13601029993
传真:010—63560015 E-mail:zjnj2005@263.net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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