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宁政发[2002]40号
固原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
去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将部分区属企业移交地、市管理,自治区政府先后明确下放了35户企业,并与有关地、市签定了企业移交书,将下放企业的资产、人员等移交地、市管理。为了切实做好对移交企业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移交地、市管理的企业
(一)移交银川市管理的企业:
宁夏电机有很责任公司、宁夏银川拖拉机厂、宁夏青山试验机厂、宁夏清河机械厂、宁夏兴庆机器厂、宁夏电子大厦(包括宁夏机电集团本部和宁夏锅炉工程安装公司)、宁夏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宁夏电子器材公司、宁夏建材技术装备公司、宁夏建材供销工业公司、宁夏建材设计院、宁夏建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宁夏天龙实业开发公司、永宁县农机供应公司、宁夏石油化工建设公司。
(二)移交石嘴山市管理的企业:
西北煤矿机械二厂、西北煤矿电机厂、西北煤矿机械制造技工学校、陶乐县农机供应公司。
(三)移交吴忠市管理的企业:
吴忠材料试验机厂、中卫农牧机械厂、吴忠市农机供应公司、灵武市农机供应公司、盐池县农机供应公司。
(四)移交固原行署管理的企业:
正洼煤矿、西吉县农机供应公司、彭阳县农机供应公司、宁夏第二中药厂。
(五)移交中卫县管理的企业:中卫广情化工公司。
(六)移交中宁县管理的企业:中宁化肥厂。
(七)移交青铜峡市管理的企业:
青铜峡市化肥厂、宁夏鑫汇集团峡光纸业有限公司。
(八)移交吴忠市利通区管理的企业:吴忠富荣化肥有限公司。
(九)移交灵武市管理的企业:灵武化工公司。
(十)移交平罗县管理的企业:平罗县化肥厂。
二、企业移交地、市、县管理的有关政策
(一)移交企业已进入下岗再就业中心的下岗职工到退出中心的基本生活费及三险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由自治区财政厅划转资产时一次性拨付地市。社保部门对到期的退休职工及时给予办理正常的退休手续。
(二)移交企业应上缴的所得税(合累计欠缴的所得税)归当地财政,自治区财政不调整接收地市财政收入基数,自治区本级财政以零基数划转。国家税收政策改变后按新政策执行。
(三)下放企业原借自治区财政的周转金和自治区经贸委的科技开发费转为国家资本金。
(四)西北煤矿机械二厂、西北煤矿电机厂的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指标不变,下划到石嘴山市财政。
(五)自治区经贸委、财政厅、计委、科技厅对移交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及基础建设等项目继续给予积极支持。
(六)企业移交后,在上报计划破产、推荐上市等方面,有关部门按照政策规定办理。
三、加强组织管理,做好移交企业的指导服务工作
各地、市,县(区)及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提高认识,正确对待,加强领导,确保移交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和社会稳定。
(一)顾全大局。各地、市、县(区)要从大局出发,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不推不等,尽快办理企业移交手续;被移交企业的领导班子要正确对待、格尽职守,确保移交企业思想不散、队伍不乱、生产不断、顺利移交、平稳过渡。
(二)加强管理。各地、市、县(区)接收移交企业后,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管理,积极引导和创造条件支持未改制企业加快改制。移交企业要积极服从地、市、县(区)的领导,认真抓好企业的改革、管理和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三)密切配合。各地各部门在办理企业移交过程中,要严格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自治区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热情帮助接收企业的地、市、县(区)政府解决移交企业改革、脱困、发展中的实际困难。
(四)保持稳定。各地、各部门和企业都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200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