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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二届“高交会”期间举办“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专题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6-13 生效日期: 2010-06-13
发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产业部
发布文号: 工信厅办[2010]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和行业协会:

   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自1999年以来已经在深圳成功举办了十一届,展览规模已达十余万平米,参观人数超过50万人,由商务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和深圳市联合主办。作为中国高新技术领域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高交会”在推动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以及促进国家、地区间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第十二届“高交会”将于2010年11月16日-21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工业节能和综合利用技术应用,经部领导批准,部决定在第十二届“高交会”期间举办“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专题馆”,通过“高交会”平台集中展示和推广工业和通信领域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科研成果、设备产品、先进实用技术,加快“两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体系建设,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展览同期还将举办专题研讨会,邀请相关政府部门领导、国内外专家学者,企业代表等就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技术应用进行深入研讨。

   为了减轻企业的参展负担,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展示和交易活动,本届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专题馆”将向参展企业免收全部展览场地费,展位的搭建费用由企业自行负担。

   为把本届展会办成一届技术含量高,示范作用强,市场效果好的精品展会,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安排专人负责,仔细研究参展方案,挑选具有行业代表性,技术先进的企业参展。由于专题馆划分为四个展区,请各单位按照企业的展品范围,有所侧重,协调组织好各个展区的参展企业。请2010年7月23日前将参展报名表报送我部,以便及时做好筹展工作。

   展会的组织工作将由部办公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共同牵头,由部电子贸促会负责具体承办工作。具体参展事项请直接和部电子贸促会联系。

   联系方式: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电子信息行业分会(简称: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贸促会)

   联系人:袁旭立 修娟
   电  话:010-68200623/13911705815
   010-68207932/13701019282
   传  真:010-68200616
   Email: yuanxuli@ccpitecc.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联系人:张红宇
   电  话:010-68205049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人:王孝洋
   电  话:010-68205357
                               
                 
   附件:1.工业节能和综合利用专题馆参展展品范围
         2.工业节能和综合利用专题馆参展回执表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

工业节能和综合利用专题馆参展范围


   按照不同展品大类划分四个展区:

   (一)节能展区

   智能节电,余热回收利用,工业节能新技术及节能产品、节能服务等。

   具体包括:
   1、企业能源管理系统等节能减排电子信息技术,通信节能技术,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技术,先进煤气化技术,变频调速技术等节能技术应用;
   2、节能机电设备(产品),通信节能产品,节能和新能源汽车,节能照明设备产品,家用节能产品等节能设备产品展示;
   3、节能服务公司,节能自愿协议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新机制推广典型案例。

   (二)清洁生产技术展区

   各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装备、产品,国家支持的清洁生产应用和推广示范工程,国家鼓励的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中的技术,节材代木产品等。

   具体包括:
   1、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技术;
   2、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工艺和设备,替代资源利用率低、污染物产生量多的工业和装备;
   3、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和余热等进行综合利用或循环利用的技术;
   4、采用能够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防治技术;
   5、包装物生态设计技术,有助于减少污染物产生的生态设计产品,节材代木产品等。

   (三)环保装备展区

   空气污染监控、空气净化、过滤及除臭技术及设备,脱硫及除尘科技及设备,气体、烟雾及化学品监控及处理设备等。

   (四)资源综合利用及循环经济展区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设备及成套系统。尾矿、废石、冶炼渣、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品、设备及成套系统。工业循环经济示范技术,机电产品再制造、废旧金属利用、轮胎翻新等资源再生技术及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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