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2010年“三供两治”工程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的补充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7-14 生效日期: 2010-07-14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文号: 黑建城[2010]67号
各市、县建设局、城管局、“三供两治”办公室:
  
  为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对2010年“三供两治”工程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黑建函[2010]109号)要求,现就检查事宜作以下补充通知:
  
   一、检查时间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将于7月19日对全省“三供两治”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联合检查。
  
   二、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分两个检查组:
  
  第一组
  
  组长:曹 智
  
  成员:金礼学 马海韬
  
  联 络 员:金礼学(13503612988)
  
  检查城市:大兴安岭地区及其所辖县市,齐齐哈尔、大庆、伊春、绥化、哈尔滨市及其所辖县市
  
  第二组
  
  组长:隋 毅
  
  组员:唐超然 王 朋 王松鹤
  
  联 络 员:王松鹤(13664600245)
  
  检查城市:鹤岗、佳木斯、双鸭山、七台河、牡丹江、鸡西、黑河市及其所辖县市
  
   三、检查程序
  
   1、各市、县按照补充通知的要求,认真填写附件(原黑建函[2010]109号文的附件不用填写)。
  
   2、检查组原则上不集中听取市、县汇报(汇报材料和附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交检查组)。
  
   3、检查组将对“三供两治”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项目有关文件、资料、图纸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检查结果
  
  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2010年省政府对市、县“三供两治”工程项目奖补资金发放的考核依据。
  
  各市、县要结合黑建函[2010]109号文和本补充通知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做好迎检工作。
  
  附件:2010年“三供两治”工程建设项目检查表(略)
  
   二o一o年七月十四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2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