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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关于做好近期大流量期间通航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7-17 生效日期: 2010-07-17
发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布文号: 长航三明电[2010]160号
长江海事局,长江航道局,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长江航运公安局:
  近日,长江上中游普降大雨,防洪形势十分严峻。据最新预测,未来几天,长江上游干流及其以北将有大~暴雨,局地大暴雨,长江上游将发生一次大的来水过程,长江水位将继续上涨。三峡入库流量预报如下:17日20时:28000立方米/秒,18日08时:34000立方米/秒,20时:44000立方米/秒,19日08时:55000立方米/秒,20时:64000立方米/秒,20日08时:65000立方米/秒,20时:62500立方米/秒,21日08时:59500立方米/秒,20时:57000立方米/秒。为切实做好本次洪峰过程的通航保障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宣传引导,认真做好信息传递和汇报工作。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政令、信息畅通。
  
   二、长江海事局要切实做好洪水安全预警工作,认真做好汛期船舶签证管理,加强码头、锚地等重点水域的现场监控,加大巡航检查力度,确保船舶航行、停泊安全,防止停泊船舶、趸船走锚,一旦发现上述情况,要立即组织施救。加强对客、渡船的安全监管,切实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确保客、渡船运行安全。通信部门要认真做好汛期通信线路检查和保养,确保通信畅通,及时滚动播发三峡航运相关信息。
  
   三、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要加强与三峡集团公司梯级调度中心联系,及时准确掌握三峡汛期入库、下泄流量等水情动态,并在相关网站进行通报。认真做好辖区水域通航安全管理工作,加大船闸、港区、码头、锚地等重点水域巡航检查,严格控制船舶过闸吃水,特别要做好大流量期间航行客船安全维护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护航拖轮应急待命和救助制度,避免船舶碰撞大坝事件及在闸室搁浅事件的发生。
  在三峡入库流量预报超过45000立方米/秒时,要提前向社会及船舶发布三峡船闸停航通告,积极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应对工作。
  三峡船闸停航期间,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长江海事局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坝上、两坝间、坝下待闸船舶停泊秩序管理,主动进行宣传解释,争取船方的理解。同时积极协调解决坝区待闸船舶船员必要的水上交通、生活物资等供应。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配合做好翻坝转运相关工作。三峡船闸复航后,控制船舶有序发航,确保坝区水域通航安全有序。
  三峡局、海事局要密切关注三峡坝区水域船舶滞留情况,按照我局关于印发三峡坝区水域船舶滞留应急联动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长航三[2010]50号)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四、长江航道局要认真做好大流量期间航标维护管理工作,根据航道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航标。加强现场检查,防止标志流失,如有流失要及时组织恢复,并确保标志灯光明亮。
  
   五、长江航运公安局要强化大流量期间船闸、港区、锚地和翻坝现场等重点水域治安消防管理,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汛期治安秩序良好,社会安全稳定。
  
   二0一0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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