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在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8-20 生效日期: 2010-08-20
发布部门: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发布文号: 教职成司函[2010]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央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加强中职学生安全教育,经研究,决定在全国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与任务
    遴选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试点工作,探索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中职学生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防护能力。
    
    1. 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课程教学。试点学校2010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在一、二年级在校学生开设“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选修课程,重点就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评价和考核办法等方面进行试验。
    
    2. 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学校要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主题教育活动、学生社团活动、宣传展示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以及生产实习活动等,在中职学生中营造关注职业健康,注重安全教育的氛围,提高中职学生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意识。
    
    3. 经研究比较,我司推荐李洪、汪红泉主编的《职业健康与安全》(人民出版社出版),蒋乃平主编的《中职生安全教育知识读本》(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汪大海、曹五四主编的《中职安全教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为试点工作使用教材。
    二、试点范围和时限
    1. 试点范围。试点学校为《教育部关于确定首批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学校的通知》(教职成函〔2007〕1号)中确定的107所学校(见附件)。
    2. 试点时限。试点工作自2010年9月起,至2011年6月止。期间,我司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点学校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1. 各试点学校所在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在中职学校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推进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工作的具体目标、工作步骤等,对试点学校给予必要的指导。
    2. 各试点学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试点工作。要加强领导,成立学校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学校专业设置特点和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学校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增强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3. 请各地于2010年9月20日前报送本地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工作方案;于2011年7月20日前报送本地试点学校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总结材料(3000字左右)。报送方案和材料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军伟
    联系电话:010-66097143
    电子邮箱: zhangjw@moe.edu.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学校名单(107所)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下载: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学校名单.doc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3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