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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局办公室关于加快做好耕地保护若干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1-01 生效日期: 2010-11-01
发布部门: 宁波市国土资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甬土资办发[2010]10号

宁波市国土资局办公室关于加快做好耕地保护若干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
  2010年我市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 的成绩,但从目前全省进展情况来看,我市的基本农田保护示范乡镇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等几项工作相对滞后。根据市局领导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面临 的形势,下一步要按照年初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紧紧围绕“双保工程”,统筹保护与保障两大任务,抓紧抓好四个方面8项具体工作,确保按时圆满完成年度任 务。
  一、严格耕地保护工作,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1、抓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乡镇建设。根据省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乡镇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10〕45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浙土资办〔2006〕126号),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加快示范乡镇建设工作进度,务必在12月10日前上报示范区建设验收成果资料,确保8个示范乡镇年底前通过市级验收。
   2、探索基本农田保护补偿试点乡镇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城乡统筹、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的原则,探索建设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积极开展 基本农田保护乡镇补偿试点,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不断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慈溪市国家级示范区要在去年开展保护补偿试点的基础上进一 步加以完善健全。
  3、抓好共同责任示范县创建工作。作为宁波市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示范县(市、区),宁海县要抓紧制定出台明确各有关部门 耕地保护责任和考核办法的文件,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为责任主体、部门联动监管、社会广泛参与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形成纵向由市、县(市、区)、乡镇(街 道)、村直至农民群众,横向为发改、财政、国土、建设、交通、农业、审计、监察、公安等各相关部门联动保护耕地的新局面。
  二、扎实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4、扎实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是今后一段时期内全市国土资源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省里下达我市40个示范项目任务,市里下达各县 (市、区)共50个示范项目任务。截至10月底,全市共确定了41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其中慈溪2个项目通过了县级规划论证,象山1个项目已初步完成 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与省厅“春节前完成所有示范项目的立项”要求差距较大。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通知》(浙土资发〔2010〕14号)要求和市里下达的目标任务,切实做好示范项目的立项工作,抓紧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快示范项目的组织实施。
  三、深入开展开发整理工作,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5、深入开展开发造地工作。截至10月底,已通过市级验收的开发造地项目为43个,开发总面积27389亩,新增耕地22962亩,占省下达任务 3.07万亩的75%。各县(市、区)要按照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加快实施垦造耕地项目,抓好质量,努力推进百万造地保障工程;要利用二次调查成果认真校 核项目竣工范围,确保新增耕地面积真实,质量符合要求。
  6、抓好标准农田建设和质量提升工程。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加强标准农田占补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函〔2010〕28号),做好标准农田占补管理工作。要积极配合农业部门抓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认真组织实施标准农田建设,不断完善标准农田占补平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标准农田占补平衡。
  四、加快开展农转用报批,用足用好年度计划指标
   7、加快计划指标用地报批。各县(市、区)要按照“有保有压、统筹兼顾”的原则,不断加强计划指标用地报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农转用报批效率, 争取早日完成计划指标用地报批任务。要依据形势的变化,抓紧完成增减挂钩指标的报批任务。相关区要抓紧做好2010年中心城区一次性报批项目申报材料的报 省工作,同时要积极研究部署2011年一次性报批相关工作。
  8、加快独立选址项目用地报批。独立选址项目尤其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规模大,报批难度高。各县(市、区)要做到“提前介入、加强服务,搞好协调、加快审批”,争取早日完成独立选址项目用地报批任务。
  总而言之,剩余两个月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县(市、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力量、狠抓落实,确保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按时完成。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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