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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襄樊银监分局关于襄樊银行业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1-01 生效日期: 2010-11-01
发布部门: 襄樊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襄樊政办发[2010]121号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襄樊银监分局关于襄樊银行业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襄樊银监分局《襄樊银行业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十一月一日
  

  
  关于襄樊银行业支持经济发展方式
  转变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襄樊银监分局)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银行业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10]56号)精神,进一步提升辖内银行业金融服务水平,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襄樊经济金融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银行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目标
   引导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优化信贷结构,切实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支持力度。银行业支持全市经济 社会发展的目标是:积极开展金融创新,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促使县域经济、“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有效缓解,确保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银行业信贷投 放可持续增长,全市贷款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高于全市gdp增幅,县域经济、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全部贷款增幅,为襄樊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 有力支持。
  二、确保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加速推进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等重点项目工程建设
   优先保证我市国家投资的在建、续建项目信贷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障中央投资计划内的在建、续建项目早日完工。对符合项目开工和建设条件的拟开工中央 投资项目的配套信贷资金及时安排。对符合新增投资投向、正在报批或需要继续完善新开工条件的项目,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的沟通协商,做好信贷支持 准备工作。保障和满足全市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合理资金需要。密切跟踪全市重大项目变化及投资决策进展情况,重点抓好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的信贷服务 工作,紧盯14个投资过亿元汽车及零部件项目、8个投资过亿元的军民结合产业项目、17个投资过亿元的装备制造业项目、13个过亿元的化工医药项目、5个 投资过亿元的纺织服装项目、10个投资过亿元的食品项目和8个过亿元的新能源项目等。对符合政策导向和信贷条件的项目适时开展辅导,督促项目业主多种方式 做实项目资本金,确保信贷资金与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无缝对接。制定并实施襄樊银行业银团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积极运用银团贷款方式满足对大型或特大型企业、 项目的资金需求,发挥金融的整体支持合力。
  三、以推广应用襄樊金融网(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为重点,不断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一是充分发挥襄樊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网的平台功能,深入推进中小企业网上融资业务,在积极扩大市区推广面的同时,将网络融资运用成果向县域推广延伸,不断 提高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网的覆盖面和服务范围,力争实现全市县域金融网服务的全覆盖,使网上注册企业与网上融资规模有新的突破。同时,依托网络成立中小企业 金融服务俱乐部,进一步密切银企关系,融洽合作氛围,拓展合作领域。二是进一步加快银行业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督促大型银行全部设立中小企业金融 服务专门机构,严格按照“六项机制”要求创新体制、管理和产品,通过“政府网络平台+银行专营机制”的对接稳步提高小企业贷款满足率、覆盖率和服务满意 度。三是积极支持全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切实加强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工商联的协调联系,采取“送金融知识到厂、送定做产品到户”等系列措施,努力扶 持一批小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一批规模以上企业成长为行业龙头企业。四是积极探索和创新操作性强、多样化的民生工程金融服务模式,特别是要指导银行继 续做好工会创业小额贷款、农村青年创业贷款、返乡农民工创业贷款、助学贷款等信贷业务,支持全民创业。
  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一是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回流县域。认真组织实施大型银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回流工程”,确保各县域银行机构贷款增幅不低于当地gdp增幅、不低 于全市贷款平均增幅、不低于其上级行贷款增幅。督导各行(社)按年制订明确的县域信贷投放计划,每年信贷投放量、存贷比等指标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全市县域 银行机构存贷比未来三年要在现有基础上每年提高2-3个百分点。二是积极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探索银行支持农业产业化、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发展及农村基础设施 建设的有效渠道和方式,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探索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水域滩涂、土地经营承包权、农户宅基地、集体用地等为担保的抵押贷款,规范发展应收账 款、股权、仓单、货权、存单等权利质押贷款;大力推广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支持全市林业企业加快发展;加强与各类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合理确定风险限额和授 信额度,并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多种方式,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更多资金支持和更好的金融服务。三是大力拓展城乡消费信贷业务, 深入推动我市城乡区域性消费升级。进一步优化信贷流程,提高审贷效率,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廉租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集中推进汽车、家庭耐用品、文 化教育、旅游等更多领域的消费信贷;大力支持家电、汽车、农机、节能产品下乡工程和县域消费设施与物流网络建设,培育和巩固农村消费信贷增长点。
五、优化信贷结构,充分发挥银行信贷对经济结构调整的促进作用
  一是大力支持低碳、循环经济发展。认真落实 国家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的有关政策规定,鼓励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并购贷款,支持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通过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优先支持国家、省 级、市级循环经济项目及示范试点园区、示范企业建设,积极开发低碳类金融产品,推动低碳技术和产品产业化发展。加强与环保等有关部门的合作,建立节能减排 行业名单管理等风险控制制度,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以良好的金融服务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二是积极支持传统支柱产业升级改造。认真落实我市重点产业 调整和振兴规划,针对重点产业、行业和企业,实行一企一策,量身定做差异化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并在利率优惠、资金配置方面给予倾斜,实行大企业直通车服 务。大力发展针对我市汽车、电力、机械制造、纺织服装、食品、电子信息、商贸物流等优势产业的供应链融资业务,加强与核心企业合作,对其上下游企业进行统 一授信,有效降低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加快提升产业集中度,增强我市支柱产业的竞争力。三是积极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立与科技部 门战略合作关系,加大对我市重点培育的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支持力度。扩大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拓宽科技型中小企 业融资渠道。探索放宽对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风险宽容政策,严格落实尽职免责制度,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 集成、产业集群、要素集约,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四是积极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对全市服务业进行科学的市场细分,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特点, 开展符合企业需求的产品创新,满足其差别化、个性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需求。优先支持我市重点发展的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中介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支 持商贸、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转型升级,培育和扶持旅游、文化、信息服务、社区服务等新兴服务业,积极探索银行业支持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途径和措施。五是 积极支持外向型企业发展。对出口企业按重点、优势和出口潜力分类排队,制定落实一揽子个性化金融服务方案。积极拓展出口信用证下贸易融资、境内外资金管 理、国际保理等融资和结算业务,灵活运用出口信贷、押汇、对外担保等方式,重点支持机电、高新、农轻纺等经济带动性强和就业贡献率大的产品出口,加大对外 向型企业贸易融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的出口企业。
  六、加快全市银行业改革开放步伐,推进襄樊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促进金融资源均衡配置
   一是进一步加大金融招商,完善银行业组织体系。积极引进各具特色的中小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力争招商银行年内在我市完成 筹建开业,光大银行2011年上半年开业。大力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法人主体在我市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力争2011年在 谷城、枣阳或老河口等地新设两家村镇银行。二是加快推进全市农信社产权改革,加速农村银行机构组建。采取资产注入、资产置换、引进战略投资者、溢价发行等 多种方式,调动多方资源,积极化解历史包袱,力争年内促使老河口农村合作银行挂牌,南漳、保康两县农村商业银行组建达标,2011年内完成城区、谷城、枣 阳、宜城等4家农村银行机构改革组建工作,进一步增强支持“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的实力。三是努力做好“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抢抓我省作为全国8个 “三农金融事业部”试点省份的重大政策机遇,加强学习借鉴,推动农行全市7个县域支行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单独的信贷管理、会计核算、拨备核销、 资金平衡与运营、激励约束等机制,探索大型银行服务“三农”的新模式。四是推进全市城乡金融资源的均衡配置。引导各银行网点布局和信贷投入向县域和农村金 融服务薄弱地区倾斜,鼓励股份制银行向下延伸机构和服务。稳步推进城商行改革重组,鼓励城商行积极向县域延伸网点和业务,不断扩大县域经济服务覆盖面,力 争2年内城商行分支机构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加快推进自助存取款机等银行自助设备向农村或社区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的延伸和覆盖,实现3年内县域地区银行自 助终端设备数量年均增长10%以上。
七、积极探索,不断改进监管方式,加快促进我市银行业自身经营模式和发展方式的转变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和不 断深化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转变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认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银行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在统 一性,自觉转变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加快体制改革和服务创新,找准服务经济、加快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和突破口,主动适应、服务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二 是按照“全省银行业信贷精细化管理”活动要求,大力推进内部体制机制改革,大力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探索差异化的经营模式,明确战略定位,加快业务模式、管 理模式、盈利模式和薪酬激励机制转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要按照银监会信贷新规的要求,加强信贷资金“实贷实付”、“受托支付”管理,确保银行信贷资金真 正进入实体经济,有效防控信贷风险,保持全市金融运行的良好态势,为更好地支持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三是充分发挥银行监管的作用。通 过审慎监管会议、金融形势分析通报会、走访座谈等形式,引导各级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转变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自觉适应和服务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同时, 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将银行业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高管人员履职考核、“良好银行”评选和年度监管评价挂钩,不断增强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方 式转变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八、加强银行业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激励措施,不断改善襄樊金融发展环境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为银行业支持全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推动各县(市)政府成立 专门的金融协调办事机构,代表政府规划属地金融产业,扶持地方中小型金融机构发展,协调处理金融机构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与上级金融机构的 沟通协调机制,重点推介襄樊经济社会与金融发展、信贷需求项目、信用环境建设、金融债权保护和信贷激励政策等情况,帮助我市各银行机构争取上级信贷管理的 政策倾斜,推动提高其在系统内的优先发展地位。三是进一步加大考核奖励力度,适当提高银行信贷投入奖励标准,充分调动辖内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 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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