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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届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论坛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1-04 生效日期: 2010-11-04
发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教委高[2010]77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届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论坛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届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论坛的通知

  (沪教委高〔2010〕77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实施三年来,通过支持优秀学生开展科研、实验发明等创新活动,积极探索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使一部分大学生在本 科阶段得到了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训练。为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倡导“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激发大学创新精神,鼓励教师转变教学理念与方 法,促进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管理改革,营造创新人才培养的良好环境,提高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我委决定举办第二届“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论 坛”。

  

  本届创新活动论坛旨在交流实施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的经验;倡导加强对学生个人科学兴趣的培养、对学 生探究性学习的指导和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构建师生教与学的新型关系;推动教学管理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建设创新文化、形成良好的创 新人才培养氛围;加强各参与学校的交流与沟通,为学生搭建学术交流的平台。

  

  本届创新活动论坛的举办时间为 2011年4月中下旬,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办,东华大学承办,列入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的其余16所参与学校协办。主要内容包括:编印项目案例集与论 文集、师生论坛、推荐项目交流展示、优秀项目评选及颁奖等。论坛具体事项将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希望各有关高校高度重视创新活动论坛,将它作为展示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成果和推进教学改革的重要契机,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精心筹备,认真实施,确保创新活动论坛圆满成功。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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