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琼卫应急[2010]33号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卫生应急工作量化考核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卫生应急工作量化考核的通知
(琼卫应急〔2010〕33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
为促进全省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夯实基层卫生应急工作的基础,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它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厅拟定于2010年11月底组织开展全省卫生应急工作量化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一)了解卫生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二)了解卫生应急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三)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四)通过考核,促进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考核内容
(一)卫生应急组织机构建设;
(二)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三)卫生应急能力建设;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三、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采取各市县逐个检查的方法进行,具体日程安排另行电话通知。考核基本程序为:
(一)听取汇报;
(二)查阅相关文件及资料;
(三)现场核实;
(四)反馈检查考核结果。
四、检查考核组人员组成
检查考核分四个小组进行,每组负责4-5个市县。成员由省卫生厅应急办3人、疾控处1人、医政处1人、办公室1人、法规处1人,及省公共卫生紧急救援指挥中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省卫生监督总队各安排3名管理干部和1名司机组成(其中单位领导各1名为组长)。
请以上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人员名单报省卫生应急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一)此次对各市县卫生应急工作的考核,旨在检查卫生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卫生应急工作发展。各市县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实事求是,不允许有弄虚作假或马虎应付的情况出现。
(二)各市县要严格按照卫生应急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组织一次自查自纠,查漏补缺,逐一落实,并按附件有关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和书面汇报材料。
省卫生应急办公室联系人:王燕霞
电话(传真):65388090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2010年海南省卫生应急工作考核表
考核对象: 市县(区) 考核时间:
| 项 目 | 内容 | 分 值 | 得扣分标准 | 考核方法 | 备 注 | 得 分 | |||||||
| 一、应急组织机构建设(25分) | 1、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置卫生应急办公室;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作为卫生应急办公室的领导机构,每年至少召开2次部署卫生应急工作的办公会议。 | 8 | 1、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卫生应急办公室,得2分; 2、有专职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得2分;否则,得1分。 3、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得2分。 4、每年召开2次以上部署卫生应急工作的会议,得2分。每少开一次扣1分。 | 1、查阅相关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 2、实地考核,查看机构设置和人员工作情况。 | 本表有关资料包括文字材料、影音资料等,下同 | ||||||||
| 2、市县级cdc、卫生监督所和综合医疗机构设独立应急机构或合属挂靠机构,有专职人员。 | 4 | 1、独立设置卫生应急办公室,得2分; 2、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得2分; 3、无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不得分。 | 查阅相关文件和实地考核。 | ||||||||||
| 3、组建市县级卫生应急队伍,包括医疗救援、传染病防控、中毒处置、核放射事故等队伍。 | 4 | 1、未组建,不得分; 2、每少组建一支队伍,扣1分。 | 查阅有关资料。 | ||||||||||
| 4、组建市县级卫生应急专家委员会。 | 3 | 未组建不得分。 | 查阅有关资料。 | ||||||||||
| 5、市县级医疗救援指挥中心建设 | 6 | 1、有独立的指挥中心得2分,否则扣2分;有专人负责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得1分; 2、具备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值班制度、通讯网络设备管理制度、工作报告制度)通讯网络设备管理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得3分; | 查阅有关资料和实地考核。 | ||||||||||
| 项 目 | 内容 | 分 值 | 得扣分标准 | 考核方法 | 备 注 | 得 分 | |||||||
| 二、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10分) | 制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和卫生应急单项预案,并根据新情况和新发病种及时补充、调整。 | 10 | 1、制定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得3分,每制定一项完整的单项预案得1分,满10分为止; 2、没有制定任何应急预案不得分;已制定预案,但未在上一年基础上更新、补充的,扣1分。 | 1、查看预案原件; 2、查看预案启动情况(文字总结)。 | |||||||||
| 三、卫生应急能力建设(25分) | 1、卫生应急培训。 | 6 | 每培训一次得3分,2次或2次以上培训得满分。 | 查阅有关资料(培训通知、代表名册、签到表等)。 | 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开展本级培训。 | ||||||||
| 2、卫生应急综合演练。 | 3 | 1、有演练得2分,演练质量达标(无标准参照省级主要演练)得1分; 2、未演练不得分。 | 查阅有关资料,实地观摩。 | ||||||||||
| 3、卫生应急法规、知识宣传。 | 3 | 1、未开展宣传不得分; 2、编制卫生应急简报得2分; 3、投稿被采用1份得0.5分。 | 1、查阅宣传资料,工作总结; 2、查阅、核对简报。 | ||||||||||
| 4、卫生应急保障。 | 9 | 1、市县卫生局应急办有专项经费3分; 2、市县卫生局应急办配备较完善办公设备3分;(兼职工作人员的办公设备可以共享) | 查阅有关资料,实地查看。 | ||||||||||
| 5、制定本市县考核标准并进行检查。 | 4 | 无标准不得分,未检查扣3分。 | 查阅有关资料。 | ||||||||||
|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23分) | 1、制定值班报告制度,发生突发事件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值班电话畅通。 | 6 | 有值班制度并认真执行,且保持值班电话畅通得6分;无值班制度或者有值班制度未执行,或值班电话不畅通不得分,并且从总分中加扣10分。 | 查看文件材料。现场查验值班电话是否畅通。 | |||||||||
| 2、及时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到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形成文字报告。 | 3 | 按要求完成报告,得3分;否则,不得分,并从总分中加扣5分。 | 1、日常考核; 2、文字报告。 | ||||||||||
| 3、及时完成100%网络直报。 | 3 | 按要求完成网络直报,得3分;否则,不得分,并从总分中加扣5分。 | 日常考核。 | 无疫情发生,得满分 | |||||||||
| 4、落实领导批示、应急处置措施。 | 6 | 处理圆满得6分;出现纰漏不得分,并从总分中加扣10分。 | 1、日常考核; 2、处理结果反馈。 | ||||||||||
| 5、完整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初始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 3 | 事件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结案报告并上报,得3分;结案率未达100%的不得分。 | 日常考核。 | ||||||||||
| 6、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报告制度。 | 2 | 按时上报月报得2分;否则不得分。 | 查阅月报告。 | ||||||||||
项 目 | 内容 | 分 值 | 得扣分标准 | 考核方法 | 备 注 | 得 分 | | |||||||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的卫生监督检查(17分) | 1、对辖区医疗机构处置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报告和管理情况进行季度检查。 | 3 | 无记录或资料不全不得分;每季度开展一次,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查看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记录;查看计划、方案、总结等相关材料。 | | |||||||||
2、对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报告和管理情况进行季度检查。 | 3 | 无记录或资料不全不得分;每季度开展一次,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
3、对辖区其它卫生专业机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报告和管理情况进行季度检查。 | 2 | 无记录不得分,资料不全扣1分。 | | |||||||||||
4、按上级规定上报各种卫生应急工作报表和总结材料。 | 2 | 及时派出监督检查人员,有完备的监督检查工作记录等资料,得2分。 | | |||||||||||
5、调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事件。 | 2 | 无记录不得分,资料不全扣1分。 | | |||||||||||
6、监督检查疾控机构是否指导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等应急工作。 | 2 | 无记录不得分,资料不全扣1分。 | | |||||||||||
7、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执行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 2 | 无记录不得分,资料不全扣1分。 | | |||||||||||
8、做好重大活动和节假日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 1 | 无记录不得分。 | |
总分(满分100分): 填表人: 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