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陕人社函[2010]825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2010年度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的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2010年度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的通知
(陕人社函[2010]825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劳局,省级有关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人事(干部)处,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为大力贯彻第二次全国人才会议精神,根据《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实施方案》(陕人发[1996]54号),2010年度拟选拔“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0名,第二层次人选230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第一层次人选原则上从各设区市或省级有关部门已批准的第二层次人选中择优推荐。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在推荐范围。
第二层次人选原则上从各设区市或省级有关部门已批准的第三层次人选中择优推荐。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在推荐范围。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学术、职业道德,学风朴实严谨,有 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在本专业和学科领域内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外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应是省、部级科学技术 进步奖、科学技术推广奖、发明奖及其它省部级奖励的主要获得者(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第一名)。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2月31日后出生)。
二、推荐指标和程序
具体推荐指标是:
第一层次不限。
第二层次各设区市30名;杨凌示范区10名;教育厅20名,卫生厅15名,农业厅15名,省级其他有关部门5-10名。
推荐工作由各级人事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中央驻陕单位可按隶属关系推荐,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有代管部门的由代管部门推荐,无代管部门的可直接推荐。具体推荐程序是:
1、基层单位推荐;
2、各设区市、省级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确定拟推荐人选;
3、公示;
4、各设区市、省级有关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公示情况,将拟推荐人选名单报请主管领导审定后形成推荐材料报送省“三五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5、省“三五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人选材料综合审核后,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提出人选名单,提交省“三五人才工程”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三、几点要求
1、“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是我省适应新形势对人才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而实施的一项重要人才培养工程,也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人事部门 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实施“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为契机,大力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西部强省 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2、各级人事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要把同行公认、群众认可作为一项基本要求,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确实把在各专业领域有一定学术、技术水平,有培养前途的年轻优秀人才选拔出来。
3、推荐的人选必须填写《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并附获奖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及能证明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复印件(以a4纸复印,加盖公章,不要装饰),所报材料请各单位注意存底,不再退回。各设区市或省级有关部门报送材料时必须附公函和《2010年度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一览表》(注明层次)。
4、《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人选情况登记表》和《2010年度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一览表》须附电子文档,表样请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陕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陕西专家网下载。
所有推荐材料请于2010年12月25日前报送省“三五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029-87293995 87292294。联系人:张有乾 曹勇。
附:1、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人选情况登记表
2、2010年度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1:
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人选情况登记表
(2010年)
姓 名:
单 位:
部 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制
用 表 须 知
1.本表由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
2.本表作为“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人选推荐、管理用表;由各市人事部门,省级有关部门、省属机构人事(干部)处下发和汇总。
3.本表作为“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人选数据库信息源,并作为各市、各部门人选推荐、管理的存档材料。
4.本表须由人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或由人选本人如实填写并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
5.推荐为“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人选的出国在外人员一律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本表。
6.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一律置空;用钢笔书写,字迹要端正、清晰。
7.表中各项要严格在规定的字数内填写,不得超长(详见填写说明)。
8.本表中所有标记、代码部分由省人事部门授权专人统一译码、填写。
9.部门指市或省级各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
10.单位指人选的具体工作单位。
11.本表可以在网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后上报。
12.填表前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附后),有问题可向上级发表部门咨询。
人选数据库主库基本信息:
层次标记 | | | 人选代码 | | | | | | | 姓名 | | ||||||||||||||||||
性别 | | | 生日 | | 出生地 | | | | | 政治面貌 | | | | ||||||||||||||||
民族 | | | | 文化程度 | | | 学位 | | | 毕业时间 | | ||||||||||||||||||
毕业学校 | | 所学专业 | | | | | | | | ||||||||||||||||||||
技术职称 | | | | 党政职务 | | | | | | ||||||||||||||||||||
工作单位 | | 工作时间 | | 单位类别 | | | |||||||||||||||||||||||
单位性质 | | | 从事专业 | | | | | | | | |||||||||||||||||||
归口行业 | | |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 | | | | | |||||||||||||||||
通讯地址 | | ||||||||||||||||||||||||||||
院士 | | | 博导年份 | | 进博站年份 | | 特贴年份 | | |||||||||||||||||||||
国家突 贡年份 | | 省部突 贡年份 | | 回国年份 | | 何处归来 | | | | | |
学术组织任职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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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获奖种类 | 获奖项目名称 | 等级 | 排名 | 角色 | 年度 | 码 | ||
获基金资助情况:
基金种类 | 基金项目名称 | 等级 | 排名 | 角色 | 年度 | 码 | ||
专业水平情况:
主要专业工作经历 | ||||||||||||||||
代表论文、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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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水平、效益 | ||||||||||||||||||||||||||||||||
正在(拟)从事的科研项目(课题):
科研项目(课题)名称 | ||||||||||||||||
国内外科研概况、水平和发展趋势及专利情况 | ||||||||||||||||
年度学术计划:
个人出版学术著作计划 | ||||||||||||||||
国内外进修培训及学术交流活动 | ||||||||||||||||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 |||||||||||||||||
所在单位意见 | | ||||||||||||||||
盖章 年月日 | |
市、省级工作部门或直属机构意见 |
盖盖章 年月日 |
同行知名专家意见 |
签签 名 年月日 |
省“三五人才工程”领导小组意见 |
盖 章 年月日 |
填 表 说 明
1.姓名:用字要固定、规范,长度在2--10个汉字之间,姓名超过10个汉字的,应做压缩处理。
2.生日:表内的日期一律用公历,用“·”分隔年、月、日,各写两个数字,如86.03.01。
3.出生地:只填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生在国外的,填出生国家名称。
4.文化程度: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
5.学位:国内外获得的最高学位。
6.毕业时间:最高学历毕业时间。填至“月”,如64.05。
7.毕业学校:最高学历的毕业学校。文化程度、毕业时间和毕业学校应相互对应。
8.党政职务:指现正在担任的党政最高职务:高等院校党政职务只填至校、系两级。
9.工作单位:指人选的工作单位名称(限12个汉字)。
10.工作时间:参加专业技术工作的起始时间,填至“月”,如65.09。
11.单位类别:填写下列类别之一。
企业/事业/机关(党政军群)
12.单位性质:填写下列性质之一。
全民/集体/个体/合资/外资/其它
13.从事专业:指现正从事的专业。
14.归口行业:填写下列行业之一。
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
自然科学教学社会科学教学
工程技术文化艺术
农业技术新闻出版
医疗卫生社会科学其它
自然科学其它
15.电话:按区号一号码形式填写。如:(029)87292297
16.邮政编码:指工作单位的邮政编码。
17.院士:指是否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是中国科学院院士填“中科院院士”;是中国工程院院士填“工程院院士”;既是科学院院士也是工程院院士填“两院院士”;上述两者都不是者请置空。
18.博导年份: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年份。
19.进博站年份:进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的年份。
20.特贴年份:被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年份。
21.国家突贡年份:被原人事部批准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的年份。
22.省部突贡年份:被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委批准为有突出贡献专家及中青年专家的年份。
23.回国年份:指曾在海外(含台、港、澳地区)定居的华裔专家归国工作的时间。含从大陆出国留学、进修学习取得外国国籍或居住权的回国人员。
24.何处归来:指从哪个国家或地区回国。
25.学术组织任职情况:指是否担任各级科技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以及在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的任职情况,限85个汉字含标点。
26.关于获奖情况的填写。
获奖种类如下:
国家自然科学奖 国家技术发明奖 国家科技进步奖 省部级奖
获奖等级和排名应按获奖证书的等级和排名填写。
有排名的角色栏置空,无排名的,排名栏置空,角色栏可选填下列之一。
骨干/主体/一般
27.关于获基金资助情况的填写。
基金种类如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省部级科学基金其它各类科学基金
其余同获奖情况填写。
28.工作经历:限85个汉字含标点,填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29.代表论著:限102个汉字含标点,填最能代表本人贡献和水平的论文、著作、译作、创作、设计、专利等,注明发表的时间、刊物名称、期号、专利号等。
30.贡献、水平、效益:限153个汉字含标点,指人选作出的突出贡献、学术水平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可将28、29、30项的空间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31.正在(拟)从事的科研项目(课题):该项共有二个表,扼要填写本人正在从事或已有详细计划的科研项目(课题)的情况。
32.年度学术活动计划:该项共有二个表,扼要填写本人本年度的学术活动计划。
33.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主要说明个人历史问题及所犯错误(如违反党纪、政纪、触犯刑律,受过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和在文革、动乱期间有明确组织结论或处理意见的问题)。
34.同行知名专家意见:该项由省“三五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有关专家意见后统一填写。
附2:
2010年度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第一层次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部门:
序号 | 工作单位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行政职务 | 技术职务 | 文化程度 | 最高学历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从事专业 | 主要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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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第二层次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部门:
序号 | 工作单位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行政职务 | 技术职务 | 文化程度 | 最高学历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从事专业 | 主要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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